溫州「女子遭丈夫與公公毆打」案最新進展:婦聯介入,警方立案偵查

2019-12-17     中國婦女報

12月14日,有浙江溫州網友發布微博稱,13日晚,其姐姐孫某在回哥哥家途中,遭到丈夫姜某甲和公公姜某乙等人攜鋼管毆打,孫某身上多處受傷,臉被毀容,還被塗抹大便,此事引發關注。

曝光微博中,女子受傷情況及事發地點現場情況照片(據紅星新聞)

12月16日,浙江溫州龍灣公安分局官方微博發布通報稱,經初步調查,女子因與丈夫有感情糾紛,遭到丈夫和公公的毆打和侮辱。目前,警方已對該案立案偵查。

警情通報。據@平安龍灣

警方通報稱,12月13日該局接到警情,永中街道綠城海棠灣西門路口發生打架。中心區派出所民警到現場控制相關人員,隨後將傷者孫某(女,33歲)、林某某(男,35歲)送醫院治療,將涉嫌毆打他人的嫌疑人姜某甲(男,36歲,系孫某丈夫)姜某乙(男,66歲,系孫某公公)帶回派出所調查。

據中國婦女報·中國婦女網消息,14日晚事情在網上曝光,永中街道婦聯發現此事後,當晚立即分別向村級婦聯和中心區派出所了解情況。隨即龍灣區婦聯介入,並與區公安局對接聯繫,同時已對接心理諮詢師,準備給受害者提供心理援助。

12月16日上午,龍灣區婦聯相關人員同女方當事人孫某在中心區派出所面見,面談過程中,孫某向工作人員講述了他們之間感情糾紛的經過。婦聯工作人員告知孫某如有需求,婦聯組織可以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諮詢,也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溫州市婦聯後續將密切關注,持續跟進。

目前,溫州市公安局龍灣區分局對該案已立案偵查,孫某也已做傷情鑑定。按照程序,傷情鑑定工作需7個工作日,鑑定結果將以最快速度出來。

根據法律規定,對違反法律、法規的下列家庭暴力行為,應作出告誡:

(一)情節特別輕微,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

(二)主動消除或減輕違法後果,並取得受害人諒解,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

(三)情節較輕,經公安機關調解處理,當事人達成協議,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

(四)其他不宜直接作出行政處罰的家庭暴力行為。

因該案件傷情較重,現待傷情鑑定結果出來後,再視情而定。因而目前暫未發放家暴告誡書。同時,根據傷情鑑定結果,派出所將會對施暴方進行相應處置。

來源/中國婦女報(ID:fnb198410)

作者/中國婦女報·中國婦女網記者 姚改改

編輯/侯曉然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XKSLEm8BMH2_cNUgpV0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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