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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禾田飛歌 圖|網絡
錢鍾書老先生曾經對婚姻下了一個很精妙的定義:婚姻就是一座圍城,外面的人想進去,裡面的人想出來。
在圍城之外,人們總是嚮往著婚姻生活中,清晨醒來陽光與你同在的美好,有一盞燈在深夜等候的溫暖,這樣的生活對一個單身汪來說,充滿著致命的誘惑。而這,只是圍城外人士的美好想像,婚姻對他們還蒙著一層面紗。
真實的婚姻生活是什麼樣的呢?清晨的美好、深夜的溫暖都在,但它還有柴米油鹽屎尿屁,還有一地雞毛和蒜皮,還有事事都與錢相關的煩惱。
圍城外的人嚮往的,是純粹的感情生活,圍城內的人卻受著現實與物質的雙重摺磨。真正的婚姻是一定要講錢的,過日子的每一分每一秒,無不與金錢和物質打交道。
所以才會有在談婚論嫁階段,只講感情的年輕人,在圍城內父母的指點下,越來越認識到物質的重要。而且現在的年輕人也真是聰明,只要父母一點撥,從感情到物質的轉變也是很迅速的。
當然,禾田飛歌真的不是在說反話,而是面對婚姻,年輕人的態度越來越務實,這其實是一件好事,至少他們已經意識到,在婚姻中的感情,並不是「有情飲水飽」就可以維持下去的,一段婚姻中,完全不能忽略物質基礎。要讓愛情常在,婚姻一定要談錢。不管當愛情遇到物質時,你心裡的落差有多大,也不能不接受這樣一個現實。
今天禾田飛歌真正想說的是另一個方面,當年輕人意識到婚姻中物質很重要之後,很容易矯枉過正,相反不再顧及兩人的感情,而去拚命追求物質,君不見有很多美好的感情,在進入談婚論嫁階段就解體了嗎?
物質固然重要,但追求物質要有度,不能枉置感情於不顧,只狂熱地追求物質,而讓婚姻有裂痕。
如果是真心地想與對方在一起,感情還是應該放在首位的,物質上則是量力而行,要量雙方家境的力和個人能力的力。
如果雙方家境在一個量級上,婚姻對任何一方來說,都不是雪中送炭,而是錦上添花。退一步說,哪怕物質上差強人意,兩個人在一起感覺生活有奔頭,共同努力得來的幸福生活才更有盼頭,不是嗎?
寫這篇文章,是因為前兩天,有一位網友給我留言,說起他朋友正遭遇的一件事,不由得有些感慨,他說:「我這個朋友也真是倒霉,老實巴交的,掙的錢也不少,但女方還是不滿足,還要提那麼多讓人難以接受的條件,太物質了。到現在,兩人的官司還打著呢,不過我朋友勝訴的可能性更大,就不能便宜那些物質女。」
我是做情感工作的,聽到婚戀方面的事情,總是很敏感,非讓他把他朋友朱雲賀(化名)的故事講給我聽。
朱雲賀與這位網友是從小學一直到中學的同學兼好朋友,兩家離得也很近,就在隔壁村。高考之後,他們才分開,但一直都有聯繫。
朱雲賀考到了一所211大學計算機專業,一直上到研究生。畢業之後,被一家網際網路公司聘用。現在算起來,工作已有六七年了,年薪也有二三十萬。在父母的幫助下,在市裡買了一套兩百多平的房子。
三十多歲的技術男,因為工作性質所限,社交範圍窄,再加上他本人也不愛交際,只跟熟悉的人在一起,而熟悉的人,不是同事就是以前的同學,而且還都以男生居多,到哪裡去找女朋友呢,所以一直就單著。
朱雲賀父母著急呀,三十多歲了還不結婚,他們還等著抱孫子呢。於是拜託了七大姑八大姨,還有一些八桿子都打不著的人,忙活著給朱雲賀找女朋友。
還好,算起來,見了五六個之後,總算有一個看對眼的。那個女孩是一家美容機構的前台,長得不算漂亮,但很耐看,皮膚非常好,俗話說:一白遮百丑嘛,所以整個人看起來特別舒服。
女孩家在市裡,但經濟條件不是很好。父親在做保安,母親在做環衛保潔。女孩高中畢業後考了護校,但沒能進大醫院裡當護士,就在親戚介紹的美容機構里工作。
朱雲賀見女孩第一面,就很喜歡。他很怕女孩嫌棄他家在農村,但女孩說,她只看人,只要人好就行,只要人好,說明父母也很好。
在交往中,朱雲賀雖然很木訥,但他有個好處,就是捨得為女孩子花錢,只要聽女孩說喜歡什麼,他就會買來送給女孩,就像是一隻煮餃子的茶壺,肚裡有熱情,就是嘴上說不出,那就用行動來表現。
女孩呢,一直也沒有過分的要求,也不主動提要求,只要你送我就收。投桃送李,女孩會在朱雲賀加班的時候,給他送點熱湯呀、夜宵啊什麼的,吃得朱雲賀心裡熱乎乎的。
他們很快就進入談婚論嫁階段。朱雲賀在父母的指點下,主動問女孩家是否要彩禮,要多少彩禮,另外還要什麼其它條件。
女孩子與父母商量後,對朱雲賀說:「其實我們兩家都不容易,你們家買了一套房,估計錢也用得差不多了,彩禮嘛,我們家還是要的,但考慮到具體情況,只要三萬就夠了。其它也沒什麼啦,只要你以後對我好、對我家好,就行了。」
網友說,當時朱雲賀還給他打電話,說他撿到寶了,現在哪裡還有這樣的女孩子呀,還順便邀請他去給他當伴郎。
但直到婚禮的前一周,朱雲賀都沒有給朋友打電話。網友直接打電話給朱雲賀,想知道婚禮的流程,想知道做伴郎需要做些什麼,有沒有需要提前安排的事情。
電話里,朱雲賀的聲音很疲憊,他對朋友說:「婚禮取消了,正準備跟女方打官司。」
原來,在得知女方家的條件後,朱雲賀很高興,他按照父母的吩咐,給女孩子送了大約三四萬塊錢的金器,還給女孩一筆置妝費。開始籌備婚禮。
婚紗照也拍了、酒店也訂了、婚慶公司也預約了、連請帖都已經發出去了。但就在距婚禮還差十天的時候,女孩約朱雲賀見面,給他提了新的要求,說這是她父母剛剛提出來的。
條件一,因為新房現在是朱雲賀在還貸款,女方說婚後還貸款的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提出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
條件二,婚後,朱雲賀的工資卡要交給女方保管,由女方來管理家庭開支;
條件三,改口費、下車費都要準備,每個是一萬塊;開門紅包,要按66、88、666、888的規格來準備,多準備幾個;最後一個8888的紅包,一定要交到開門的小姨手裡;
條件四,婚後,他們可以不定期去看望朱雲賀父母,但朱雲賀父母不能到他們家裡來。
以上條件如果同意,婚禮繼續進行;如果不同意,那婚禮就不要舉行了。
前面兩個條件,朱雲賀沒有猶豫都答應了,第三個條件,朱雲賀算了算,也答應了。唯有最後一條,朱雲賀明確表示不能接受,他認為,那是自己父母,連自己父母都不能來市裡,住在他們自己買的房子裡,自己就是不孝,得被人戳脊梁骨罵的。
但女方堅持,哪怕朱雲賀後來讓步,允許父母短住,也被女孩子拒絕了:「他們是農村的,髒。」
朱雲賀火了:「我是父母生的,我也髒。你去找乾淨的人家吧,我那個髒屋,配不上你。請你退還我的髒東西,這個婚,不結了!」
朱雲賀父母聽說了,勸他說:「你就接受吧,反正我們在鄉下住得也習慣,不想去城裡,車多人多的。」
朱雲賀堅決不同意,我是要結婚,但不能以拋棄自己父母為代價。
婚是不結了,但女方以男方不願意結婚為由,拒絕退還彩禮和其它財物。沒辦法,朱雲賀只得訴諸法律來尋求保護。
官司打了一年半,不過據法律對彩禮退還的一些規定,朱雲賀還是有機會挽回損失的。但他對婚姻的信心,卻是受到了極大打擊。
其實可以看出,女方一開始就沒有瞧上朱雲賀,但又捨不得人家的錢和房子,想徹底杜絕與他父母有任何關係,所以很多條件都是掐好時間點提出來的,他們篤定朱雲賀不會拒絕,因為箭已經在弦上,朱雲賀不得不發,婚禮不得不舉行。但沒想到,他們失算了。
禾田飛歌就瞧不上這種行為,有什麼話、什麼想法,你說在明里;你要是不喜歡,你可以事先提出來,你可以不再繼續下去,何必在關鍵時候拿別人一把呢?瞧不上人家,又貪人家的財,不提前說,還專門掐準點來說,這與趁火打劫、趁人之危的強盜行為有什麼差別。這是結婚,不是劫富濟貧,更不是拉幫結派,入了新娘的伙就不能再入自己父母的派,明確要人家「娶了媳婦忘了娘」,天底下哪有這樣霸道的條件?
婚姻需要物質,但像這樣只算計物質的婚姻,不就是在給自己挖坑嗎?一旦別人不跳,一敗塗地的就只能是自己,里子面子全都丟盡。
婚姻面前,一定要想好自己最想要的是什麼?要感情,那麼就不要太物質;要物質,那也得悠著點,看看別人是不是願意陪你玩兒。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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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女孩這種要錢不要公婆的行為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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