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久見!老人偷狗被查,賠償失主次日去世,家屬要求失主賠償?

2020-09-22     笑語千年

原標題:活久見!老人偷狗被查,賠償失主次日去世,家屬要求失主賠償?

浙江嘉興一位68歲的張大爺,見同住在一個鎮子上的李先生飼養的一條拉布拉多犬長得膘肥體壯,於是動了歪腦筋。他乘李先生不備的時候,順手牽羊將李先生的拉布拉多犬牽走,轉手當成肉狗賣給了一家肉鋪宰殺,也算是發了一小筆財。

養過狗的人都知道,拉布拉多是相當全面的一個犬種,很容易被訓練,它雖然個子大,但性格溫順,不會攻擊人,也不具備破壞能力,是非常友好的狗狗,也是主人的好夥伴。所以李先生在愛犬失蹤後,向警方報了案。

警方調取監控發現,李先生的這條拉布拉多,是被張大爺牽走賣給了肉鋪。張大爺這種舉動,無疑就是盜竊,而且是數額較大、完全可以達到立案標準的盜竊。

雖然影響拉布拉多價格的因素有很多,幼犬和成犬、公犬和母犬以及狗的毛量、顏色、骨量、血統等因素都會影響拉布拉多的價格,但目前市場上寵物級拉布拉多幼犬價格在1200-3000元之間,血統級拉布拉多幼犬價格3000-10000元之間,比賽級拉布拉多幼犬價格在10000元以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就可認定是「數額較大」,就可達到立案標準。所以嚴格的說,張大爺偷狗的行為,完全已達到立案的標準,需要負刑事責任的。

當然,考慮到張大爺年齡大了,出於中國人對老人的包容,警方並沒有立案,而是通過調解去解決這起事件。調解時,張大爺自知理虧,也心甘情願的接受了調解委員會提出的賠償建議,與李先生簽訂了調解協議,並賠償了李先生的損失。

要說這事到這也就結束了。可沒想到,張大爺回家後的第二天,突發心肌梗塞去世了。這下張大爺的家人不幹了,他們認為,是李先生要求張大爺賠償,刺激到了張大爺,引發了張大爺的心梗,與張大爺的死有因果關係,要求李先生賠償損失。

這可真是活久見了。按張大爺家人的意思,張大爺偷盜李先生的狗狗,李先生就不該報案了唄?要是李先生始終不肯接受調解,一定要追究張大爺的法律責任,那麼警方如果對張大爺採取措施,張大爺在這過程中因心梗去世,是不是他的家人也會要求警方賠償呢?

經過警方的調查,張大爺自身有心臟疾病,曾做過心臟搭橋手術。也就是說,張大爺的死,是因為他的自身原因造成的,與李先生根本沒有關係。

張大爺的家屬認為,李先生的索賠是引起張大爺之死的誘因,但是他們想過沒有,是張大爺盜竊李先生的狗狗在先,李先生只不過是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這樣都要賠償,那社會公理、正義何在?

近年來,違法者在違法過程中受到傷害,反而要求受害人賠償的案例並不少見。比如前不久發生的一位居民把電動車放在樓下充電,小偷在偷電瓶車過程中被電死。小偷的家屬向法院起訴這位居民,要求賠償50萬;還有個小偷去一戶人家裡盜竊,在犯罪過程中,因地板太滑摔死了在戶主家裡,小偷家屬也要求戶主賠償100萬。

之所以會發生這樣的奇葩事情,是由於我們有些執法機關在執法過程中,過於強調「以人為本」或者過於強調「社會安定」了。在中國,總認為死者為大,為了平息社會矛盾,為了維穩,執法機關總喜歡在調解或者處理這些事件時「和稀泥」,打著「人道主義」旗號,讓受害人出點錢,以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根本不去考慮法律的嚴肅性、受害人的心情,以及這樣做的社會影響。

浙江嘉興秀洲區法院在處理張大爺之死的訴訟中,就做得很對。法院認為張大爺家人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張大爺的死亡與李師傅有直接因果關係,也無法證明其主張的李師傅存在不當言行,誘發張大爺突然死亡的情形。因此對張大爺家屬要求李先生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的請求不予支持。

很多網友認為,李先生應該反訴張大爺的家屬敲詐。朋友們,你們認為李先生應不應該反訴呢?反訴後又有多少勝算呢?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W96AtHQBURTf-Dn5ckb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