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移動支付的普及,大家都習慣用微信、支付寶來處理日常的經濟往來。特別是在特殊節日,特別數字金額的紅包或者轉帳成了人們表達情感的一種時髦方式,被賦予了的特殊意義。然而,這些被賦予了特殊意義的轉帳卻也會衍生出新型的經濟糾紛。
河池一女子生日收到朋友發微信紅包,後被朋友要回
近日,河池金城江的韋小姐怎麼也沒想到,自己生日當晚邀請好友一同慶生,竟讓自己吃上了官司 。
韋小姐慶生當晚,同桌的陳先生席間通過微信先後將兩筆金額分別為1314元、520元的微信轉帳轉給韋小姐,韋小姐欣然接受。可最近陳先生想把這筆錢要回來,為此還將韋小姐訴至公堂。
2019年11月18日,河池市金城江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
陳先生訴稱,其當晚由於醉酒,失手將兩筆金額共計人民幣1834元的微信轉帳轉至韋小姐處,多日後查看微信帳單才發現為酒後誤轉。當即聯繫韋小姐要求返還這兩筆轉帳。可是韋小姐一直不予理睬,甚至採取微信拉黑、更換手機號碼等方式躲避其。
陳先生討要無門,遂提起訴訟,指控韋小姐不當得利,要求韋小姐返還自己誤轉的1834元。
面對陳先生的控訴,韋小姐辯稱,陳先生曾有意追求自己。慶生當晚,陳先生為表示愛意,先後給自己微信了「1314」、「520」等具有特殊含義的金額。後因追求不成,便開始進行一系列騷擾以逼迫自己將錢退回,自己是迫於騷擾才將陳先生微信拉黑並更換了手機號碼。韋小姐認為,陳先生轉帳一舉是基於示愛而作出的贈與行為,自己並未構成不當得利。
庭審中,法庭將雙方的爭議焦點歸納為陳先生向韋小姐兩次微信轉帳的性質。
法院認為
陳先生向韋小姐進行了兩次微信轉帳,金額分別為1314元、520元,而「1314、520」是民間具有特殊意義的數字,其諧音為「一生一世,我愛你」。且陳先生主張這兩筆轉帳為韋小姐不當得利,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但陳先生無法向法庭提供該兩筆轉帳乃是違背自己意願轉出,亦沒有在轉帳前後聊天記錄或轉帳留言中註明轉帳性質。簡而言之,陳先生未能 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
11月18日,金城江區人民法院對該案當庭宣判,駁回了陳先生要求韋小姐返還兩次微信轉帳共計人民幣1834元的訴請。
溫馨提醒
目前,這類由於人際關係變化導致微信轉帳形成經濟糾紛進而對簿公堂的情況屢見不鮮。故而,在戀愛或追求期間,非示愛性質的轉帳往來,如果不能有合同或借條予以確定,則可以在轉帳或紅包上備註該款項用途,避免日後發生爭議時無據可依。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VtvXiW4BMH2_cNUgUv4w.html記者:周娜
內容來源:金城江法院、河池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