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小夥伴看來
逢年過節和各種喜慶的日子裡
一定要配上絢麗的煙花才夠有儀式感
但是你知道嗎?
放煙花不僅有噪音,污染環境
還有可能造成人身財產的損害
在全國範圍內
每年因煙花爆竹燃放而引發的
火災、人員傷亡及其他各類案事件不在少數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區生態環境建設,切實做好煙花爆竹禁燃安全管理工作,區公安分局牽頭擬在我區原有禁燃區域【楊柳東路、金河東路、黃金路以東(包含以上道路),溫泉大道、正陽街以北(包含以上道路)】基礎上,擴大禁燃區域,擬劃定我區柳城街道、天府街道、湧泉街道、公平街道、萬春鎮以及永寧鎮全部行政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為了保證我區禁燃區域設置符合全區實際
最大限度贏得市民群眾
對禁燃區域劃定工作的認可和支持
即日起—11月27日
你有啥想說的或者好的建議
都可以提出來哈~
先來看下通告詳情
成都市溫江區人民政府
關於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
(草擬稿)
為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減少空氣污染,改善環境質量,維護公共安全、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營造良好生產環境。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成都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等規定,現將加強我區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溫江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柳城街道、天府街道、湧泉街道、公平街道、萬春鎮、永寧鎮行政區域。
二、本通告第一條規定區域以外,下列區域或場所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燃放煙花爆竹: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教學科研等事業單位。
(二)車站、地鐵等交通樞紐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三)文物保護單位、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等重點防火區、軍事設施保護區、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物資儲存倉庫、機動車停車場。
(四)加(配)油(氣)站等生產、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和輸油(氣)管線、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及周邊200米範圍內。
(五)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兒童福利院、幼兒園、商場、集貿市場和文化娛樂體育場館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
(六)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場所。
三、本通告第一條、第二條規定區域外,任何單位或個人在燃放煙花爆竹時不得有以下行為:
(一)在城鎮居民集中居住區住宅的陽台、窗口、樓道、屋頂燃放或拋擲煙花爆竹。
(二)向行人、車輛、航空器、建(構)築物、公共綠化地、地下管網等拋擲煙花爆竹。
(三)妨礙行人、車輛、航空器安全通行。
(四)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安全和破壞生活環境、生態環境的行為。
四、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內,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生產、銷售、存儲煙花爆竹。
允許銷售的個人燃放類煙花爆竹的品種和規格應當符合國家標準。禁止向個人銷售專業燃放類煙花爆竹產品。
五、禁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運輸工具。禁止在託運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
六、違反本通告第一條、第二條和第三條規定的,根據《成都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後果、危害公共安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通告的其他行為,由負有監管責任的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
七、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有違反本通告禁止行為的,有權向監督管理部門舉報。監督管理部門受理舉報後應當及時查處。
舉報電話:110(區公安分局)、82722815(區安監局)
八、本通告自2020年1月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自通告發布之日起,2017年10月1日發布的《成都市溫江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作廢。
特此通告。
成都市溫江區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2日
附: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區域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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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金溫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