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險選單次賠付,還是多次賠付?知道這3點後再做出選擇

2019-06-19     保險觀察

重疾險究竟買單次賠付還是買多次賠付?這可能是不少想購買保險的人碰到的問題了。

相比於單次賠付重疾險,多次賠付的重疾險顯然要更貴,那麼,花費更多的保費來換取多次賠付的保障,究竟有沒有必要呢?

隨著醫療技術的進步,疾病的康復率和生存率逐年提高,比如1950年每100位中風患者中有11位能存活,現在存活率卻達到了70%;比如女性患上乳腺癌的可能性是8%,其中80%是能夠存活的;再比如腎移植的5年存活率,男性達到65%,女性達到78%。

這個結論從英國權威雜誌《柳葉刀》上可見一斑,從2003年到2015年間,中國17個癌症登記處的癌症患者生存率逐步提升,部分癌症的治療取得突破性的進展。

《柳葉刀》雜誌公布的中國癌症5年生存率變化

因此,現在的重疾患者並不是以生存為唯一目標了,而是更多的把目光聚焦在如何獲得更好的治療,以及如何康復至接近重疾前的狀態。

這時候,橫亘在我們面前的大山就是如何解決醫療費復健費用以及工作收入補償的問題了。

而罹患重疾的治療費用都不便宜:

25種重疾的最基本治療費用

幸運的是,當你有一份足額的重疾險,可以解決這個大額的費用支出問題。但康復率和生存率的提高,也就意味著罹患第二次重疾的可能性也提升了,這時候是否還能有足夠的金錢來應對呢?

所以浮生君認為,現在多次重疾賠付非常有必要,但是需要注意下面3個問題:

  1. 重疾是否分組,或者癌症是否單獨作為一組;
  2. 是否有癌症多次賠付保障;
  3. 保費比單次重疾賠付的產品最多不要超過20%

我們來看下為什麼?

一、重疾的分組有多重要

市面上多次賠付的重疾險,有分組的,也有不分組的,在分組的裡面有的癌症單獨一組,有的癌症非單獨一組。這當中有什麼區別?

在所有多次賠付的重疾險中,重疾分組且癌症和其他疾病一組是最不友好的

某款重疾險的病種分組情況

比如上面這個重疾險,惡性腫瘤和其他22種重疾分在了同一組。

這就意味著如果第一次得了惡性腫瘤,則這一組裡面其他22種重疾都無法獲得賠付了;再比如第一次因為嚴重哮喘獲得賠付(在第一組裡),以後得惡性腫瘤也無法獲得賠付了。

在重疾分組的重疾險中,惡性腫瘤單獨一組是比較好的情況,比如下面這種:

惡性腫瘤單獨一組的重疾險

這是因為在所有保險公司中,惡性腫瘤都是賠付占比最高的一個病種,其次是心肌梗塞和腦中風。但惡性腫瘤的賠付占比要遠遠高於其他重疾,通常在65%-80%之間

因此,惡性腫瘤單獨一組很有必要,這樣才能大大增加重疾二次獲賠的機率。

部分保險公司重疾險的理賠數據

重疾不分組的產品無疑是最佳的,只要第二次罹患的重疾和第一次的病種不同就行,不再受組別的限制。

但是不分組的重疾險產品相對而言比較少,所以我們至少要確保選擇了一款惡性腫瘤單獨一組的重疾險。這樣,惡性腫瘤賠付後不影響其他重大疾病賠付,同樣其他重大疾病賠付後也不影響惡性腫瘤賠付。

二、癌症多次賠付的重要性

前面說的是重疾的多次理賠,但即使我們選擇了不分組的重疾險,或者惡性腫瘤單獨一組的重疾險,有一個風險點我們還是沒有解決:就是惡性腫瘤的二次賠付

比如第一次得的是甲狀腺癌,這個癌症治癒率極高,基本不會影響到患者的生活。如果在N年之後,患者又得了肺癌,那就沒法獲得賠付了。

而且,惡性腫瘤復發或者發生轉移的機率可不低。多次賠付的機率無法準確計算,畢竟我國恢復保險業務至今也就30年的歷史,經驗數據是不足的。

但從香港某保險公司的數據那可以進行一定的推算,癌症患者在確診之後超過3年仍然有癌症,或者有新發或轉移癌症的機率大概在10-15%。這時候,擁有惡性腫瘤多次賠付保障的重疾險,就體現出它的作用了。

從國際慣例來說,判斷癌症的治療效果通常用3年生存期、5年生存期和10年生存期,普遍的觀點是癌症患者生存5年以上,則認為癌症復發轉移的機率就很低了。

因此,在以往的重疾險中,少數有惡性腫瘤多次賠付的產品,其兩次理賠的間隔期通常會設定為5年;後來開始出現間隔期僅有3年的產品,而且新增、復發、轉移或持續都可以獲賠。

比如第一次得了胃癌,確診之後過了3年,胃癌並沒有治好,可以再次獲得100%保額賠付;如果胃癌在3年內通過治療癌細胞消失了,可是3年後發現胃癌復發了,也可以再次獲得賠付;如果3年後,胃癌細胞轉移成了肺癌,同樣可以再次獲得賠付;如果胃癌治好了,3年後新發了肺癌,仍然可以獲得賠付。

一句話,不管當中經歷了怎樣的過程,只要距離第一次確診癌症超過3年,體內仍然能檢測到癌細胞,就可以獲得第二次賠付!

癌症多次賠付包括持續、復發、轉移和新增

三、控制保費和保障的平衡

在剛開頭浮生君就說了,在選購多次賠付重疾險時,保費比單次重疾賠付的產品最多不要超過20%。

這是因為過高的保費,會擠占保費預算空間,導致預算不是特別充足的情況下,反而降低了基礎保額。而且,過高的保費會降低保障槓桿,失去了應有的性價比。

因此,多次賠付的重疾險,尤其是涵蓋惡性腫瘤多次賠付的險種,如果保費不超過單次賠付險種的20%,還是非常值得購買的。

關於如何選購多次賠付的重疾險,浮生君有2點建議

  1. 重視重疾的基礎保額,不能因為要多次賠付保障而降低基礎保額。因為只有在第一次罹患重疾時生存下來,才會有第二次、甚至第三次理賠的可能性。如果為了追求多次賠付,而忽略了第一次賠付的基礎保額,那可就本末倒置了。
  2. 癌症是重疾中的"第一殺手",我們在考慮多倍保障時,尤其要重視癌症的多次賠付保障,選擇間隔期只有3年的,而且在附加上該保障之後保費增加不超過20%的產品

目前,已經有一些重疾險產品能滿足浮生君的這套選擇標準了,大家在選購保險時可以將我說的標準作為一定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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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VfT1HmwBmyVoG_1ZcmQ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