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預算定額編制方法落後
隨著信息技術和新材料在建築領域的推廣和運用,我國大多數建築工程原有的預算編制機制和預算定額已經不適應建築市場發展的需要,再加上沒有高效穩定的市政工程造價信息管理系統,市政工程預算人員不能準確及時的收集工程成本定額信息,直接導致市政工程的造價控制出現問題。同時,造價預算的方法過於單一,大部分工程單位直接使用定額進行成本估算,沒有考慮到定額單價更新緩慢的問題,這就使得市政工程成本預估容易產生偏差,無法反應工程的真實成本,影響了編制預算的效果。
2預算定額編制管理體制落後
現階段,很多工程承包企業在工程造價預算管理體制中缺乏統一的監督和管理部門對項目施工以及設計等行為進行約束,使得建築工程中各專業之間只考慮本專業的利益和項目複雜度,忽視了對整個項目成本的控制。這樣的管理體制在項目工程中呈現出明顯的階段性特點,使得市政工程管理人員無法對市政工程的造價進行綜合控制。
3 工程設計階段的預算編制不合理
工程設計階段是市政工程造價控制的重要環節,只有工程設計科學合理,施工階段才不會出現問題。然而在現行的造價管理體制下,市政工程承包商在設計階段的工作沒有對工程進行嚴格的限額設計,設計方案也未經過優選和改進,只是片面地追求相關工程的經濟效益,導致了建築成本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