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搭售保險產品 兩家銀行被通報

2019-11-25     市場監管

  河南市場安全網訊 (www.hnscjgw.com) 辦理貸款必須上保險、貸款額度與保費金額掛鉤、不買保險貸款利率上調……近日,因違規搭售保險產品,兩家銀行被銀保監會通報。值得關注的是,這並非這兩家銀行年內首度「踩雷」。另一方面,就在7月,網貸平台搭售保險行為已被叫停。

  強行將購買保險與貸款掛鉤

  根據銀保監會通報典型案例,某國有大行與某股份制銀行均涉及違規搭售保險產品行為,包括違規向小微企業借款客戶搭售人身險產品、「一刀切」要求所有小微企業借款客戶為抵押物購買財產保險、違規在個人經營貸款過程中搭售高額人身險產品等。

  其中,2018年3月,某國有大行北京市分行在代銷建信人壽「貸無憂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簡稱「貸無憂」保險)產品過程中,制定了銷售建信人壽產品規模按存款獎勵、銷售建信人壽產品產生的中間業務收入雙倍計算獎勵等激勵政策。該分行下轄通州分行個別客戶經理違背客戶真實意願,強制要求小微企業借款客戶在辦理貸款過程中必須購買「貸無憂」保險。

  同時該國有大行北京市分行未按照總行規定,對小微企業抵押物是否屬於「容易受到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影響造成損失的押品」進行區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業借款人為抵押物購買財產保險,並承擔相應保費。

  在此情況下,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間,該國有大行通州分行新發放抵押類小微企業貸款137筆、5.92億元,其中47筆、1.93億元貸款的借款人購買了「貸無憂」保險,占全部發放金額的32.6%;同期該國有大行北京市分行新發放的2114筆抵押類小微企業貸款,其抵押物全部購買了財產保險,並均由借款人承擔保費,保費合計849.22萬元。

  此外,某股份制銀行北京分行辦理個人抵押經營貸款業務過程中,存在強行將購買保險與貸款進行掛鉤、違背借款人真實意願、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問題。主要表現為辦理貸款時必須上保險、貸款額度與保費金額掛鉤、不買保險則貸款利率上調等。經抽查統計,13位借款人的保單年交保費與貸款金額平均比例為0.96%,其中保費占貸款額比例為1%以上的有10筆,最高一筆年繳保費達3.9萬元(貸款390萬元)。

  對於上述違規行為,北京銀保監局亦開出罰單。其中,某國有大行通州分行因「小微企業貸款借貸搭售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處以罰款30萬元;某股份制銀行北京分行因「個人貸款業務借貸搭售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50萬元。

  年內多次踩雷借貸搭售

  今年10月,銀保監會正式開展銀行保險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整治工作,並對銀行業保險業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的表現形式進行了披露。其中,借貸過程中強制消費者辦理保險、信用卡、大額存單等業務或強制要求向特定第三方合作機構購買產品或服務等被明確列出。

  而在此前,《關於2019年進一步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扶貧小額信貸管理的通知》、《關於進一步規範個人消費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等,亦明確禁止「借貸搭售」行為。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並非兩家銀行年內首度「踩雷」。今年9月,上述國有大行江陰支行就因「借貸搭售」,被無錫銀保監分局罰款40萬元。而上述股份制銀行重慶分行同樣因為「借貸搭售」,在4月收到重慶銀保監局開出的罰單。

  對於金融消費者而言,強制搭售保險行為並不鮮見。今年以來,因通過網貸平台搭售保險,多家財險公司被捲入投訴風波。以易安財險為例,多個網際網路投訴平台投訴人表示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向網貸平台借款後,被搭售易安財險借款人意外險。

  就在今年7月,監管部門正式叫停通過網貸平台搭售意外險。根據銀保監會財險部《關於開展現金貸等網貸平台意外傷害保險業務自查清理的通知》要求,各財產保險公司應立即停止通過現金貸等網貸平台銷售意外傷害保險業務,關閉清理相關業務管理信息系統。同時持續監測已停止合作的現金貸等網貸平台是否存在私自銷售意外傷害保險的情況,如發現應立即制止。

  在業內人士看來,叫停這種方式有利於規範現金貸等業務,整頓行業亂象。截至目前,多家財險公司已停止與現金貸等網貸平台合作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原標題:違規搭售保險產品 兩家銀行被通報

  來源:金融投資報

編輯:何尹詩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VQAzo24BMH2_cNUgic0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