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平市梨樹交警在開展治理酒駕醉駕違法行為統一行動中,查處一起多種違法行為集於一身,被處以7500元罰款的違法行為。
2020年3月20日20時,梨樹縣交警大隊梨樹城區中隊中隊長郝榮春帶領中隊民警輔警,在梨樹鎮朝陽大路老煙草崗區,對過往車輛逐台進行酒精檢測時,發現一男子駕駛摩托車忽然將速度慢下來,並且有閃躲的現象,現場執勤民警對其進行攔截,並且聞到有酒味迎面撲來,隨即責令其停車接受檢查。
面對執勤民警的詢問,該男子一會說沒喝酒,一會說駕駛證沒帶。經過認真核實比對,該男子沒有考取駕駛證,屬於無證駕駛,並且駕駛的摩托車號牌也是屬於其他機動車號牌。在進行呼吸式酒精測試時,不能積極配合。
執勤民警決定將其帶到梨樹縣醫院進行抽血化驗,該男子才配合完成呼吸式酒精測試,測試結果為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為40毫克,屬酒後駕駛。
執勤民警被依法對該男子無證駕駛、酒後駕駛、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違法行為分別處以500元、2000元、5000元,合計7500元處罰,此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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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劃:姜忠孝
作者:易銘
編輯:馬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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