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鴉片戰爭,英國打開中國大門後,中國的領土、領海、司法、關稅和貿易主權開始遭到嚴重破壞,中國政府簽訂了近千份的不平等條約,甲午戰爭後更是掀起了瓜分中國的狂潮,中國人民經受著深重的苦難。
然而德國在一戰後卻反其道而行之,和中國簽訂了一個平等條約,這是怎麼回事?
一戰後,關於對戰敗國懲罰的凡爾賽會議召開。而中國作為戰勝國同樣派出代表參加,並提出要歸還大戰期間日本從德國手中奪去的山東各項權利等,然而列強無視。
在美英法操縱下,巴黎和會對無恥又貪婪的日本妥協,再次將不平等條約強加給中國人。
《凡爾賽和約》,充分證明了一件事,那就是「弱國無外交」,面對這種屈辱的局面,引發了國人強烈不滿,也隨即爆發了五四運動。最終北洋政府拒絕簽字。
然而不簽字並不能解決問題,為了維護中國利益,北洋政府另闢蹊徑,私底下與德國展開外交接觸,謀求與德國單獨簽約。
德國戰敗後已經沒有了話語權,國家負債纍纍,《凡爾賽和約》簽訂後,憤怒和屈辱感迅速在德國國內蔓延,而且條約對德國可謂是懲罰性的限制。可以說德國也是極其不滿,而中國雖然實力不足,但也掌握著一些有利的談判籌碼,如手中握有大批收管的德產、德國急於恢復在華通商等。
所以德國也是求之不得,最終經過討價還價,中德兩國於1921年5月20日達成《中德協約》。
《中德協約》不僅是中國近現代第一個平等「新約」,該約對中國極為有利,它不僅使中國獲得了《凡爾賽和約》的所有利益,避免了不利條款,還完全廢止了德國的領事裁判權、收復關稅主權,同時,中國還獲得了協約國所放棄的戰爭賠償。
據相關材料,中國所得德國之戰爭賠償總額達8400萬元,連同宣戰期間所捕獲之德國船隻、收回之德國租借利益、停付之庚子賠款,中國從德國共取得2.5億元的賠償和利益。
中德維持著十分友好的關係,到南京國民政府時期甚至進入蜜月期。九一八事變後,德國還派遣軍事顧問來華,幫助中國創建現代化軍隊和兵工廠。
隨著德國和日本的走近,中德關係又一次進入低谷,直至最後斷交。
可以說中德在戰後簽訂平等條約是雙方分別出於各自利害關係的這種特殊考慮,當然,幾十年的合作還是對中國近代化產生了很重要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