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發絕筆信女教師夫婦已離開派出所!當地教育局相關報告披露

2019-08-04     南方都市報

「徐州女教師發絕筆信」一事持續引發關注。

8月4日晚,南都記者從江蘇省徐州市雲龍公安分局珠山派出所獲悉,至當日23時,當事人李秀娟夫婦已從派出所內離開。此前,二人在徐州雲龍湖景區被找到,並前往該派出所協助調查。

與此同時,一份名稱為「豐教報字【2019】44號簽發人謝輝」的豐縣教育局報告引發關注。4日晚,南都記者從豐縣教育局權威人士處獲悉,這份報告內容屬實,確由教育局負責人簽發,簽發人員謝輝系豐縣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

報告顯示,針對李秀娟因女兒眼睛被誤傷反映一事,豐縣教育局稱,李秀娟反映其是豐縣實驗小學四年級學生梁某某家長,要求有關部門重新調查其女兒在學校被打傷、眼睛致殘的問題。

報告提及,經調查,2018年3月12日下午放學時,豐縣實驗小學李某、秦某在走廊排隊時,拿著校服打鬧,無意間用校服拉鎖碰到梁某某的左眼,事發後班主任常老師進行調查處理,未發現梁某某眼睛有異常症狀,其後,梁某某正常上學。約一個月後,李秀娟發現孩子左眼眼皮有個疙瘩,去豐縣人民醫院檢查,4月16日,梁某某在徐州市第一人民醫院門診做了眼瞼腫物切除術,就醫後李秀娟要求學校出面協調醫藥費問題。

報告稱,豐縣實驗小學曾多次協調此事,李秀娟提出的36萬多元賠償金協調未果,涉事學生家長及學校均建議李秀娟通過司法途徑解決該問題,但遭後者拒絕。對於處理結果,報告稱,李秀娟表示不服,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書面複查請求,也未走訴訟途徑解決訴求,報告稱李秀娟身為公職人員,因尋釁滋事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七日,經教育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秀娟記過處分。報告最後稱,該縣教育局及實驗小學代付了3萬餘元的治療等費用,建議剩餘費用李秀娟通過法院途徑解決。

8月4日下午,豐縣政府曾通報稱,已成立聯合調查組,對當事人李秀娟反映的不公正待遇問題開展全面調查,並將根據調查事實,依法依規公正嚴肅處理。當日中午,一篇《這封信發出時,我和丈夫準備離開這個世界了》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引發關注。文章當事人李秀娟稱其與丈夫均為徐州豐縣周樓小學教師。該文章自述稱,其9歲的女兒嘉嘉被豐縣實驗小學同學無意傷害失明後,其與丈夫在尋求索賠及帶女兒北上求醫過程中,遭遇當地有關機構「不公平對待」,因此產生輕生念頭,引髮網友關注。

采寫:南都記者 黃馳波 見習記者 諸未靜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TA2nX2wBUcHTFCnfc4G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