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收聽收視率造假須雙管齊下

2020-04-14   東南網

4月13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在其官方網站公布了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令第6號《廣播電視行業統計管理規定》,強調廣播電視行業統計工作要依法統計,建立健全與行業發展要求相適應的統計指標體系、統計標準和統計調查制度,保障統計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干擾、破壞廣播電視主管部門依法開展的收視收聽率(點擊率)統計工作,不得製造虛假的收視收聽率(點擊率)。(4月14日《揚子晚報》)

為了整治收視率長期「注水」的頑疾,廣電總局從去年開始,就打出了一套「組合拳」。先是,2019年底上線收視綜合評價大數據系統,樣本覆蓋了全國1.4億有線電視、IPTV用戶直播收視行為數據,加上數據清洗相關工作,這份收視率數據,堪稱是目前國內最權威的收視數據。

緊接著,為配合《廣播電視行業統計管理規定》的發布,又下發通知,明確指出參與買賣收視率或參與收視率造假的機構,將不予換髮《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並撤銷其節目製作經營許可。

縱觀廣電總局此次出台的《管理規定》,可謂是「史上最嚴格的公共政策」,比如,對出現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行為的,所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承擔第一責任;再如,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干擾、破壞廣播電視主管部門依法開展的收視收聽率(點擊率)統計工作等,這些硬核條款,無疑會讓造假者心有餘悸,不敢輕易膽大妄為。

然而,值得關注的是,收聽收視率造假的背後,有巨大的利益鏈條和利益誘惑,要想讓這項公共政策,真正落實生根,至少要做到雙管齊下。

一方面,對於收聽收視率造假行為,要「零容忍」,及時亮出法律之劍。據業內人士則透露,目前全行業每年購買假收視率的成本高達40多億元。再往外圍擴散,收視率還直接影響到電視台的廣告收入、主創人員的人氣和身價、播出平台(電視台等)的品牌形象和市場估值,涉及的利益規模十分龐大。因此,頑疾需用重典,對於收聽收視率造假行為,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發現一起,處理一起,讓收聽收視率「注水」案件,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在嚴格治理收視收聽率造假的同時,還要弱化收聽收視率指標,架構起多元化的評價體系。早在2012年,廣電總局便公布了《關於建立廣播電視節目綜合評價體系的指導意見(試行)》,提出對於廣播電視節目,要進行以包括思想性、創新性、專業性、滿意度、競爭力、融合力在內的品質評價為核心的綜合評價。時間已過去了8年,多元化的評價體系籌建,並未有太大進展。可以預見的是,倘若能夠建立起更加多元、更具科學性的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像增加網絡端觀看量的播放量和受眾口碑的評價標準,就有望終結「收視收聽率為王」 的不當崇拜。(吳睿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