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成為被告上法庭,只因他對孩子這件事情置之不理

2019-08-14   浦北檢察

最近,一場特殊的庭審在柳州市柳城縣人民法院開庭,原告是古砦仫佬族鄉人民政府,而被告是古砦的1位學生家長,這是柳城縣首例政府起訴家長未按照法定義務將子女送到學校接受義務教育案件。

原告訴訟代理人表示,現年16歲的韋某某是一名適齡少年,應依法在校接受義務教育,可從2018年10月開始便輟學在家。古砦仫佬族鄉政府工作人員和學校老師多次入戶勸返回校,但被告,也就是韋某某的父親,均以孩子不願讀書為由置之不理。為此,相關部門在對被告進行批評教育後,向其發出勸學通知書,責令其限期將孩子送回學校就學,但被告依然沒有履行義務。

原告訴訟代理人認為,被告作為韋某某的法定監護人,沒有履行法定義務,以各種理由放任本應該接受義務教育的韋某某輟學,違反了法律規定。庭審現場,被告因在外打工無法趕回,由被告的父親代理出庭,他表示他們也曾勸說孩子回學校上學,但是孩子不願意。法庭充分聽取雙方陳述,將對該案進行仔細評議並擇期宣判。

原告委託代理人 韋良益: 一些家長確實對學生輟學問題 ,不按時將適齡兒童少年送到學校接受義務教育,違法性認識不足。希望通過訴訟的形式使我們的家長、全社會都來關心關注輟學兒童,失學兒童的教育問題。

來源:廣西新聞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