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凌晨,東區公安分局大渡口派出所民警接到一老太太報警,稱在五十四第六小學對面的小公園裡撿到一名棄嬰。接警後,民警立即趕到現場,看到一位老太太懷裡抱著嬰兒……
執法記錄儀截圖
據老太太描述
當天凌晨五點半左右,她來到公園做早操,看到一名戴口罩的女子將孩子放在公園地上,起初以為女子去廁所了,看到孩子到處爬,她便把孩子抱起來,在周圍尋找女子,但沒有找到。
執法記錄儀截圖
民警發現,這是一名女嬰,身邊放有一個包裹,包裹中除了孩子的衣物、奶粉等物品,還有一張紙條,紙條上寫有:請好心人收養,出生日期2018年11月21日。
大渡口派出所民警 代宏健
我們初步判定,因為養不起或者其他原因,有人把孩子故意丟棄,最開始是以遺棄案進行偵查。
民警打算先將孩子帶回派出所
期間,老太太和其兒子多次表示
想領養這個孩子
可以幫民警抱孩子
被民警拒絕
民警告知老太太,他們要將孩子送往醫院檢查是否健康,如果確實想領養,需要通過兒童福利院和民政局合法領養。
民警將孩子送往攀枝花市中心醫院急診科,老太太也隨即前往。經醫生初步診斷,孩子很健康。隨後,孩子被暫時送往了兒童福利院。
急診科醫護人員輪流照顧孩子。
民警通過調取監控發現,當天凌晨五點半左右,老太太在小公園裡做早操,一名女子懷抱著嬰兒從老太太身後走過,在公園裡徘徊一段時間後,放下孩子離開了現場。由於該女子頭戴鴨舌帽,還帶著口罩,民警無法識別其面貌特徵。
監控視頻截圖
而在民警偵辦案件過程中
老太太及其兒子的積極態度
讓民警起了疑心~
民警代宏健說
我們通知老太太來詢問情況,老太太便安排她兒子在醫院守著孩子,詢問完,老太太又急匆匆趕去醫院,直到將孩子送往福利院,老太太都沒有離開過。
於是,民警再次
將老太太傳喚至派出所詢問
面對民警的諸多疑問
老太太只好說出了實情
原來
丟棄孩子的女子是老太太的親生女兒,因為女兒沒有生育能力,老太太一直在幫女兒找孩子抱養,2018年,因為老家的侄女超生了,家庭條件也比較困難,正好有一個孩子養不起,便將孩子抱養給老太太的女兒。
那麼
老太太為何讓女兒
將孩子丟在公園裡?
再假裝撿到孩子
並報警呢?
原來
因為孩子的戶口在親生父母的戶口上,老太太一家人想把戶口轉到自己家戶口上,通過各方面打聽,得知有些條件不符合,不能過戶,於是老太太道聽途說,想通過撿孩子的方式,經由福利院領養,再通過正規途徑上戶。
目前
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當中
此事,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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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攀枝花日報微博
編輯:阮雨紅
審核:毛哲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