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發布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期間生活費補貼發放問題的通知

2019-11-19     海南動態網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海南省財政廳

關於貧困勞動力等群體

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期間生活費補貼

及職業鑑定補貼發放問題的通知

各市、縣、洋浦經濟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局、財政局,省人力資源開發局:

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海南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瓊府辦函〔2019〕305號,以下簡稱305號文件)精神,結合近期市縣在執行過程中反映的問題,經研究,現就貧困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兩後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培訓期間生活費補貼,以及職業技能鑑定(等級認定)補貼的發放及資金來源渠道等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貧困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人員、「兩後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在培訓期間同時給予50元/天·人的生活費補貼,原則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過3次,但同一職業同一等級不可重複享受。補貼對象的初次生活費補貼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其餘兩次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資金中列支。

二、參加職業技能鑑定(等級認定)或專項能力考核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符合條件人員,可在戶籍地、常住地、求職就業地申請職業技能鑑定(等級認定)補貼。2019年,補貼對象的初次職業技能鑑定(等級認定)補貼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其餘兩次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資金中列支;自2020年起至2021年底,職業技能鑑定(等級認定)補貼均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資金中列支。

三、省人力資源開發局應根據305號文件和本通知所明確內容,及時修訂完善經辦流程,調整信息系統相應指標數據,確保培訓對象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確保就業補助資金、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資金支出規範。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海南省財政廳

2019年11月15日

(聯繫單位:職業能力建設處)

(此件主動公開)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SM_Rgm4BMH2_cNUgscX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