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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山西省退役軍人事務廳與
省委組織部、省軍區政治工作局等
軍地6個部門聯合出台了
《關於做好新時代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間
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試行)》
(下文簡稱《意見》)
今後,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
在待安排工作期間
社會保險不斷檔、待遇連續享受
本《意見》結合山西實際,對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間服務管理的探索創新,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01
「集中式」教育引導
依託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成立黨組織,定期開展組織生活、學習教育、參觀見學、基地培訓等活動,使退役士兵全面熟悉了解當地社會發展、經濟形勢、就業現狀等情況,幫助其不斷提高社會適應能力,引導其儘快實現由「軍」到「民」的轉變。
02
「一站式」服務保障
明確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主體責任和人社、財政、醫保等各相關部門具體分工,將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確定為參保單位,統一辦理保險手續,統一發放生活補助,確保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間社會保險不斷檔、待遇連續享受。在制度層面消除了時間、地域差異和「等待期」,確保待安置人員合法權益及時有效維護。
03
「積分式」精準管理
細化黨政軍各級管理職能,嚴格落實黨組織管理、請銷假報備、預備役登記等各項制度。對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間現實表現積分量化,形成「鑑定表」入個人檔案,作為服役表現量化評選崗制度的重要補充和優先選崗的重要依據。對有違法違紀和失德行為的,視情減分或取消安置資格。
哪些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
服現役滿12年的士官
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士兵
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士兵
烈士子女士兵
來源 丨 山西晚報
編輯 丨 秦天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S97MT20BJleJMoPMHv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