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剛去世,哥哥為分遺產就把母親和弟弟告上了法庭

2020-01-02     朔城區法院

父親的追悼會剛辦完,大兒子王某就不斷追問母親趙某,父親去世留下了多少存款?錢在哪裡?無奈之下,母親告知,她將存款交由二兒子小王保管。此後,王某又不停向弟弟追問存款去向,弟弟卻表示父親墓地還沒有購買,不願告知。氣憤之下,王某將母親和弟弟告上法庭,要求對父親的遺產進行分割。近日,該案在南京市棲霞區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

據了解,今年80多歲的趙某和丈夫結婚多年,兩人育有二子,即王某和小王。今年6月,丈夫去世後,趙某第一時間給王某打電話,可王某表示自己身在外地無法回來。隨後,她又給二兒子小王打電話,小王從外地趕回後,料理了父親的身後事,期間趙某將家裡的存款交由小王暫為保管。

第二天王某從外地趕回,參加了父親的追悼會後,便一直追問母親關於父親存款的數額、去向等。得知存款一直在弟弟手上,王某認為弟弟有責任公開存款數額,但幾次見面談話時,小王都對此避而不談,這讓王某非常憤怒。幾天後,趙某將一張10萬元的存單交給了王某,稱是小王讓自己交給他的。不過,王某卻並不領情,他認為,只有知道了父親存款的數額,才能對遺產進行分割。此後,他拒絕了這張10萬元的存單,要求按照繼承法對父親的遺產依法分割。

法庭上,趙某稱,自己和丈夫一輩子省吃儉用辛辛苦苦攢下了20萬元,丈夫去世前,兩人曾商量過,兩張分別為10萬的存單,一筆錢用來買墓地,一筆錢用來給趙某應急。小王也表示,父親生前多次囑託他用一張存單購買墓地,另一張給母親養老。他說,自己雖然不是好兒子,但是完成父親的遺願是他的責任和義務,而現在墓地都還沒有買,因此他壓根不同意分割存款。

該案經法院依法審理後認為,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繼承自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這起案件中,沒有證據證明被繼承人生前曾立有遺囑,因此應當依照法定繼承處理,趙某、王某和小王都是法定繼承人。

值得一提的是,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20萬元存款屬於趙某夫妻共同所有,其中10萬元是趙某的財產,而另外10萬元才屬於其丈夫的遺產。此外,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最終該案經法院審理後,一審判決遺產10萬元存款中的本金和利息歸趙某所有,由趙某分別支付兩個兒子每人三萬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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