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檢察
近日,福鼎檢察批捕一起行竊後又詐騙的案件
案件的主人公是一名1994年生的年輕男子
因其妻子生二胎急需用錢
「不得以」才走上了行竊之路
俗話說,盜亦有道
而這位爺卻不懂行規,又偷又騙
不僅偷了手機
還冒充被害人對其親友進行詐騙
12月13日,
福鼎市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詐騙罪
對犯罪嫌疑人樊某某批准逮捕。
案件詳情:
犯罪嫌疑人樊某某現年25歲,老家在重慶市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在福鼎務工。2019年10月23日,樊某某逛至福鼎市桐城街道某文具店門前,見被害人卓某某的電動車鑰匙未拔,便將該輛電動車盜走,事後樊某某以 1000 元的價格將盜來的電動車出售給某電動車維修店,被盜電動車己追回。經福鼎市價格認證中心鑑定,被盜的愛瑪牌電動車的價格為 3397 元。
2019 年 11月 8 日 17 時許,犯罪嫌疑人樊某某在溫州市洞頭區某網吧上網時,見被害人趙某某睡著,將趙某某放置在網吧 Cl 座位上充電的黑色紅米 5 Plus 手機盜走。
10 月 24 日 2 時許,犯罪嫌疑人樊某某在福鼎市桐山街道某網吧上網時,見被害人朱某某睡著,將朱某某放置在電腦桌上的白色 OPPO 牌手機盜走。經福鼎市價格認證中心鑑定,被盜的 OPPO 牌 A57t 手機的價格為 259 元。
10 月 24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9 日,犯罪嫌疑人樊某某在盜得被害人朱某某手機後,通過手機驗證碼的方式修改朱某某的微信密碼,將朱某某微信上原有的 62 . 1 元轉帳到自己的銀行卡內。在此期間,犯罪嫌疑人樊某冒充朱某某的身份通過微信向朱某某的親友借錢,共計騙取8700元。
手機被盜,不法分子用被害人的名義
實施電信詐騙,
這是很多人都遇到過的事情。
對此,檢察官「有話說」:
發現手機或銀行卡等物品被盜或遺失後,
應儘快申請補卡或臨時停機,
並通過銀行、支付寶、微信等平台的客服電話
進行掛失處理;
日常生活中,
如有親友通過微信、簡訊等渠道借款時,
務必通過電話或者當面核實;
應避免使用個人的生日作為重要密碼;
如發現被騙立即報警,
力爭把經濟損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