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女遭家暴、孕妻被毆打,江西「依法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十大案例」發布

2020-04-29     景德鎮南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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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江西省婦聯、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江西省首屆「依法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十大案例」。十大案例涉及老年人家庭權益、婦女婚姻家庭權益、婦女勞動權益、反家庭暴力、未成年人人身權益等婦女兒童維權重點熱點問題。這十個案例不僅在類型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更在案件辦理過程和法律效果上具有指導性、示範性。

  據介紹,自2019年9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和省婦聯聯合啟動我省首屆「依法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十大案例」徵集評選工作以來,各主辦單位進行了廣泛宣傳和徵集,共徵集到142個案例。經過有較高理論水平、豐富實踐經驗的專家、律師,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門業務骨幹以及基層婦聯幹部代表聯合審慎研究篩選,推選出本次發布的十大案例。

發布會現場


  01檢察支持贍養糾紛起訴倡導孝老愛親

  基本案情:胡某某、萬某某夫妻二人均為高齡且身體不好無法自理,次子胡二某拒絕承擔對老人的護理義務。檢察機關支持起訴,法院受理該案並免除訴訟費用。法院、檢察院、鎮司法所、村委會有關人員多次做調解工作,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經後續走訪慰問了解,胡二某不僅全面履行了民事調解書,還主動孝敬老人。

  典型意義:檢察機關依法介入老年人贍養糾紛案件,支持起訴,體現了法律對弱勢群體的權益保護。辦案中注重情、理、法的融合,既運用法律手段保障老年人被贍養的權益,又努力化解矛盾、促進家庭和睦,注意做好後續跟蹤回訪工作,弘揚了孝老愛親美德,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02殘疾女教師受阻法律援助有效維權

  基本案情:柳某,女,下肢體殘疾,畢業於師範大學後,2016年7月經體檢合格後取得高級中學教學教師資格證書。2018年柳某報名參加中、小學特崗教師初中語文崗位的招聘考試,柳某提供的學歷條件、教師資格條件以及年齡條件都符合招聘要求,資格審查合格。通過筆試、面試,柳某以總成績第19名列入預錄取名單。某縣教育局對預錄取名單進行公示後,按照規定組織預錄人員體檢、政審。對未來滿懷憧憬的柳某卻被該縣教育局以體檢不合格為由拒絕錄取。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柳某的法律援助申請,最終法院判決縣教育局行政行為違法,有效地維護了柳某的合法權益。

  典型意義:國家明令禁止就業歧視,特別是針對婦女、殘疾人員等特殊群體制定了一系列就業保障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規。本案較好地體現了法律對殘疾女性平等就業權益的保障,有效地維護了柳某的合法權益。通過法律援助,讓弱勢群體能夠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分享到國家法治進步的成果。

  03 養女遭養父家暴,聯動維權護女童

  基本案情:2010年7月,熊某及妻子何某收養了孔某之女孔小某,改名為婷婷(化名)並辦理了收養登記。後何某因夫妻矛盾離家出走,熊某經常因瑣事毆打婷婷。2019年3月,婷婷學校的老師發現她疑似遭受家暴並向派出所報案。當地市婦聯了解後,立刻與學校、街辦、社區、派出所等聯動干預。派出所對熊某發出家庭暴力告誡書。市婦聯設法聯繫到婷婷的生父孔某,獲悉其有要回撫養權的意願後,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案件審理過程中,區法院下達人身安全保護令,街辦、學校協助執行。經兩級法院審理,解除熊某、何某與婷婷的收養關係,孔某補償熊某、何某收養婷婷期間的生活費、教育費8萬餘元。

  典型意義:本案中,婷婷所在學校發現未成年人可能遭受家庭暴力後,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立即下達了家庭暴力告誡書;婦聯了解到情況後,及時發聲,啟動兒童維權聯動機制。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後,法院根據當事人申請,及時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熊某對婷婷實施家庭暴力,婷婷由生父孔某帶離熊某住處進行臨時庇護,並將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協助執行主體擴大到學校,人身安全保護令發出後,婦聯積極主動配合,切實體現了《反家庭暴力法》對兒童特殊保護的原則。通過各部門聯動,展現了全社會對反家庭暴力的高度關注和切實行動。不僅保護了受家暴兒童的人身權利,也對其他的暴力行為起到威懾和教育作用。

  04 丈夫毆打孕妻,公安依法嚴懲

  基本案情:魏某與廖某2009年結婚,酒後的廖某經常毆打魏某。魏某之前曾報警一次,因顧忌夫妻感情,未驗傷,公安機關尊重當事人意見,依法作出了調解處理。廖某也向公安機關寫了保證書,保證下不為例。然而廖某並未悔改,2019年3月,廖某酗酒後再次毆打孕妻魏某。公安機關對廖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五百元罰款的處罰。

  典型意義:本案中,遭受家暴的當事人魏某報警後,公安機關及時處警並調查取證,依法對實施家暴的廖某進行了處罰,保障了婦女特別是孕婦的人身權利和婚姻家庭權益,樹立了法律的權威,起到了教育警示的社會效果,對公安機關依法辦理夫妻之間的家暴案件具有指導意義。

  05 妻重病夫起訴離婚,法律不容甩包袱

  基本案情:楊某與張某2000年11月結婚,2002年4月育一女,2005年9月育一子,2009年購買房屋一套,2012年購買皮卡車一輛。由於丈夫楊某思想感情出軌,自2015年起雙方經常發生口角, 2017年開始分居。後張某經診斷患上五種重病,隨時都有生命危險。2018年7月楊某起訴離婚被駁回。2019年4月間楊某第二次起訴離婚,張某獲得「中國婦女法律援助行動」項目支持。庭審中法律援助律師依法據理力爭,指出男方提出離婚是甩包袱,推責任,是對女方的虐待、遺棄行為,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男方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嚴重性,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婚生子隨被告生活,原告按月承擔部分撫養費並承擔學雜費;共有的房屋一套歸被告所有,按揭貸款由原告按月承擔;原告分三階段支付經濟幫助金共計人民幣20萬元給被告。

  典型意義:「中國婦女法律援助」行動項目的實施,讓經濟困難的女方能夠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生活得到保障。本案保護了婦女的婚姻家庭權益,明確了夫妻之間互相扶養的法定義務,倡導了互相幫助,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06 困境女童遭猥褻,公安破案懲「色狼」

  基本案情:唐小某系未成年人且重度精神發育遲滯,和聾啞父親唐某相依為命。2019年5月某日傍晚,同村村民歐陽某知道唐小某一家特殊情況,趁唐某在廚房做晚飯之機悄悄進入唐小某房間內,對唐小某進行猥褻。唐某做完晚飯敲女兒房門,後撞見歐陽某翻越窗戶逃離現場。次日,唐某到派出所報案。根據唐某的證言(經手語翻譯),公安機關圍繞案發現場進行走訪調查和嚴密勘察,掌握了多項證據。在相關證據指證面前,歐陽某如實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實。2019年6月20日,歐陽某被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強制猥褻罪批准逮捕,同日由縣公安局執行逮捕。2019年10月,歐陽某因犯強制猥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典型意義:本案中,公安通過現場痕跡物證的提取取得直接證據,案件偵查取得突破性進展,犯罪分子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彰顯了國家對困境兒童人身權利的保護。「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企圖利用困境兒童的特殊處境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不管被害人多麼弱小,現場多麼隱秘,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07 合力打擊網絡性侵害,依法保護兒童權利

  基本案情:2017年3月至5月,帥某某以某某影視傳媒有限公司的名義在網上發布招錄11至16歲女孩為童星的廣告。在取得受害人信任後,以上鏡面試需要檢查身體為名,通過QQ視頻要求劉某某、李某某、王某某等多名受害幼女與其裸聊,並拍攝部分裸聊視頻留存。2017年7月,檢察機關受理該案後,一方面提前介入,積極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另一方面,在偵查中為避免給受害人造成二次傷害,指導公安機關通過調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身份信息、不直接接觸被害人的方式核實相關信息。2018年11月16日,檢察機關依法對帥某某提起公訴。2018年11月27日,帥某某被人民法院認定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典型意義:網絡環境下,以滿足性刺激為目的,雖未直接與被害兒童進行身體接觸,但是通過QQ、微信等網絡軟體,以誘騙、強迫或者其他方法要求兒童拍攝、傳送暴露身體的不雅照片、視頻供其觀看,與實際接觸兒童身體的猥褻行為具有相同的社會危害性,同樣構成猥褻兒童罪,難逃法網。犯罪分子通過網絡實施性侵害行為,其所獲取的淫穢視頻、圖片等有被網絡傳播、造成兒童二次傷害的巨大風險。本案在偵查過程中,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指導公安機關及時固定相關電子數據,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等協調聯動,形成對刑事違法犯罪活動的高壓態勢,打擊了侵害兒童人身權利犯罪行為,產生了有力的震懾效應。同時,辦案中最大限度保護受害幼女的隱私權等合法權利,防止其受到二次傷害。

  08 離婚訴訟涉法涉情,心理專家助力審判

  基本案情:胡某雄與胡某秀於2004年5月結婚,當年11月生育男孩胡小某。2015年1月市殘聯向胡小某頒發殘疾證,確認其為智力殘疾貳級。婚後夫妻雙方多次為家庭生活發生爭吵,派出所多次出警調解。胡某雄認為已嚴重影響兒子的成長,要求與胡某秀離婚,兒子由胡某雄撫養。對於法定情形以外的「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這一事實如何認定以及夫妻雙方都主張子女撫養權的,如何判定年滿10周歲的智力殘疾子女的真實意願,合議庭參考心理諮詢團隊的意見,最終認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准予離婚,雙方兒子胡小某更願意跟隨母親生活。

  典型意義:法院在處理婚姻家庭類糾紛時,主觀情感認定往往是案件事實認定的關鍵。如夫妻雙方的感情狀態,是問題婚姻還是死亡婚姻,未成年子女的真實意願等,本案通過藉助心理諮詢師的支持,很好地解決了這些問題,有助於家事法官準確適用法律,切實保障了婦女兒童合法權益,也給家事司法領域提供了新的方法。

  09 共債需要共簽,新規助力維權

  基本案情:彭某某提出撤迴向毛某某等公司投資的40萬資金,毛某某等承諾歸還彭某某40萬元,但逾期未歸還。彭某某起訴毛某某等歸還40萬元及利息,要求毛某某的妻子胡某某與毛某某承擔連帶償還責任。縣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的起訴,並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凍結了胡某某銀行存款40餘萬元。胡某某的法律援助律師按照2018年1月8日頒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的規定進行答辯,認為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因此應駁回原告對胡某某的訴訟請求。縣人民法院支持了代理律師的意見,駁回了該部分請求。

  典型意義:《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首次確立了夫妻共同債務「共債共簽」的原則,從制度設計層面上避免了夫妻一方「被負債」而另一方受連帶現象的發生。本案通過正確實施法律,維護了當事人的財產權益和婚姻家庭權益。

  10 失獨老人探望難,漸進探望解困境

  基本案情:馮某、陳某夫婦的獨生子身故後,兩位失獨老人與兒媳應某之間多次產生糾紛並數次報警。自獨生子去世後,馮某、陳某夫婦自願支付了孫女的撫養費及一萬元早教費等費用。自2018年6月要求探望孫女無果後,馮某、陳某夫婦訴至法院,請求准予每周六探望孫女六小時,寒、暑假帶回家中生活六天。人民法院審理後根據案件實際判決至孫女六周歲止,馮某、陳某可在每月第二周的周六10時去應某處接孫女,14時送回應某處,應某予以協助;自孫女六周歲起至八周歲止,馮某、陳某可在每月第一周、第三周的周六10時去應某處接孫女,14時送回應某處,應某予以協助。至孫女八周歲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時,還應充分聽取孫女的意見,在不影響其正常生活和學習的情況下,雙方另行協商探望的方式和時間。協商不成時,可另行起訴解決。

  典型意義:本案涉及兩個問題,一是失獨老人隔代探望權應否支持。法律雖未對此作出明文規定,本案依據親屬權、代位繼承以及未成年人保護、老年人權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規定,綜合考慮建立了祖孫感情、祖輩參與了孫輩的撫養和隔代探望有利於孫輩的健康成長,明確失獨老人享有隔代探望權。二是對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滿八周歲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採用漸進式分階段的探望方式。本案從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出發,根據馮某、陳某夫婦與孫女近幾年接觸情況以及孫女現在的學習、生活情況,採用漸進式分階段的探望方式,改變了長期以來對探望權案件作簡單化處理的模式,最大程度呵護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來源:中國江西網)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QsQcxXEBnkjnB-0zDxP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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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