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執法工作,8月20日,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組織召開全市城管執法系統生活垃圾分類執法工作動員會,會上公布了《西安市城管執法隊伍生活垃圾分類執法工作實施方案》。
方案要求遵循政府引導、全民參與、因地制宜、社會推進、法制保障的運行機制,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的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實現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管理要求,提升全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水平。方案明確,要切實轉變作風,著力解決執法力度不夠、態度不堅決、措施不嚴格等突出問題,動真碰硬,真抓實幹,嚴格按照《西安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和行政執法程序做到文明執法、依法行政。要本著先教育後處罰的原則,按照先單位後個人、先黨政機關後社會團體、先國有企業後民營單位的順序開展執法工作。
加強檢查
推進工作全流程監管處罰
方案明確,全市城管執法部門要按照市、區、街各級職責,對轄區各個部門、單位和個人在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等各個環節,未按照相關要求與標準落實《西安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
前期準備環節,檢查是否已經按照要求設置垃圾桶(箱);檢查垃圾分類圖文資料等發放、張貼情況;檢查轄區人員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知曉率和對分類知識的了解掌握情況等。
分類投放環節,主要檢查是否落實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人制度;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人是否遵守、履行《西安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的七項規定;單位和個人是否按照管理人公告的時間、地點、方式等要求,準確投放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是否完好無損、乾淨整潔、標識清楚;有無將工業固體廢物、建築廢棄物、醫療廢物、動物屍體等混入生活垃圾。
分類收集環節,主要檢查是否制定了低值可回收物目錄和推動低值可回收物資源化利用優惠政策;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人是否按照《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及相關規範配置收集容器,收集容器設置是否存在妨礙消防通道的問題;清運單位是否將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是否每日定時收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是否按照收集單位與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人約定的時間定期收集;是否建設有符合危險廢棄物貯存污染控制要求的有害垃圾暫存點等。
分類運輸環節,檢查重點為是否存在將已分類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運輸的問題;生活垃圾收集站(點)標識、生活垃圾轉運作業站點、路線和時間確定是否規範;從事生活垃圾轉運作業的運輸單位,是否執行行業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是否能夠主動接受城管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生活垃圾運輸服務單位是否建立管理台帳,記錄生活垃圾來源、種類、數量等,是否每月按時向當地城市管理部門報告;是否制定了包括車輛應急調配、交通事故處理、運輸路線變更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是否建立了與交警等其他部門聯合對生活垃圾運輸車輛進行檢查的執法協作機制;是否結合垃圾產生量及分布狀況,因地制宜、科學配套生活垃圾分類壓縮轉運設施。
分類處置環節,重點檢查是否對可回收物採用循環利用,對有害垃圾採用無害化處理,對廚餘垃圾採用生化處置等方式再利用,對其他垃圾採用焚燒發電、填埋等方式處理;生活垃圾是否由專門單位進行分類處置;從事生活垃圾處置的單位是否執行行業規定和操作規程;是否建立管理台帳,記錄每日接收、處置生活垃圾的數量、類別等;生活垃圾處置單位在處置過程中排放的廢渣、廢水等廢棄物,是否建立了環境信息監測公開制度,定期向社會公開排放情況,以及生活垃圾處置設施的運行情況;生活垃圾處置單位是否存在擅自停業、歇業現象。
監督管理環節,檢查各級部門是否建立和完善了生活垃圾分類的綜合考核制度,並將垃圾分類管理情況納入考評指標,進行定期公布考評結果;各級管理部門是否建立和完善了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監督檢查制度,並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相關單位、部門是否按要求選聘社會監督員,並落實社會監督員制度;各級管理部門是否公布監督電話、信箱等;是否有完善的激勵獎勵措施等。
檢查中發現違規行為,要根據違法情節程度,依據《西安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靈活運用批評教育、責令整改、向管理人發整改建議函和行政處罰等手段進行執法。
明確職責
切實履職確保工作實效
方案要求,全市城管執法隊伍要嚴格落實《西安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履行好各級職能,並明確了市級城管執法部門、區級城管執法部門、街道鄉鎮城管執法中隊工作職責。
市級城管執法部門要加強檢查督導,對轄區管理人和區級、街辦鄉鎮城管執法部門進行檢查、抽查,明查和暗訪相結合,每周不少於3次。重點檢查轄區各單位生活垃圾分類情況、轄區市民對生活垃圾分類知識知曉率、區和街辦鄉鎮執法部門執法情況,及全市範圍內的生活垃圾壓縮站、轉運站、清運單位和設備、處置末端等重點區域及環節執行行業規範和操作規程情況。對問題嚴重的管理人進行行政處罰,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生活垃圾分類執法職責的城管執法部門進行責任追究。
區級城管執法部門要成立專門負責生活垃圾分類執法工作的領導小組,制定執法工作規範和實施細則,指導街道鄉鎮中隊進行垃圾分類執法工作、培訓執法人員,並監督檢查各中隊執法工作情況。每日檢查管理人不少於10個,檢查2個以上執法中隊執法情況,對轄區內的壓縮站、轉運站、清運單位及設備等重點部位不少於1次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並幫助中隊進行整改,必要時可協調其他部門進行聯合執法。
街道鄉鎮各城管執法中隊要加強對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檢查,對小區、社區、黨政機關、學校商場等一般區域每日檢查監督不得少於1次;對垃圾壓縮站、轉運點、清運單位等重點區域每日檢查監督不得少於2次。結合轄區特點,按計劃、有步驟的循環檢查,每周對轄區的管理人至少檢查1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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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胡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