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生態實現良性循環的奧秘 浙江慈溪:通過減少增量、提高質效、加強監督完善訴源治理

2020-04-03     七台河檢察


  


  

  


  2019年底,慈溪市檢察院檢察官與公安機關承辦人會商討論案件

  3月5日,浙江省慈溪市檢察院在浙江省檢察長會議上就訴源治理做工作經驗交流。在此之前,該院在寧波市訴源治理工作會議上作為檢察系統的唯一代表作典型發言。在兩次重要會議上交流經驗,慈溪市檢察院的秘笈何在?

  在減增量上下功夫

  「感謝檢察機關對企業家的關心,以後我們會更好地投入生產經營,自覺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某企業負責人孫某面對不起訴宣告時真誠表態。

  慈溪市檢察院在辦理肖某等22人詐騙科技資金補貼案時,考慮到犯罪嫌疑人均為寧波市範圍內的企業負責人或業務骨幹,且實施犯罪主要為了申報高新企業。該院遂對本案中犯罪情節相對較輕、具有認罪悔罪表現、主觀惡性小、全部退贓、具備免除處罰條件的18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對不起訴處理。該案被評為浙江省檢察機關服務民營經濟精品案例。

  「隨著案件不斷湧入檢察院,如果不從源頭疏堵,人案矛盾還是會加劇,少捕慎訴,減少訴訟增量,才是實現檢察機關辦案良性循環訴訟生態的上上策。」該院檢察長王春媛談道,「2019年不起訴人數438人,同比上升49.5%……案-件比遠低於全國和浙江平均水平……」

  針對慈溪市多發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該院主動與市稅務局等部門溝通,並借鑑各地做法,確定對虛開稅款在10萬元以下、系初犯偶犯、認罪悔罪態度好、能夠及時補繳稅款的企業經營人員,一般可以考慮作相對不起訴處理。今年,該院為進一步落實「少捕慎訴」要求,研究制定文件決定對九種輕微刑事犯罪案件不起訴。

  在提效率上下功夫

  「這才三天,我的案子就判了,也太快了。」因危險駕駛罪被慈溪市法院判處拘役一個月零十五天,並處罰金3000元的犯罪嫌疑人張某拿到判決書後說。

  慈溪市檢察院第二檢察部檢察官侯慧敏受理該案件後,認為可以適用速裁程序審理,第一時間向張某告知了相關訴訟權利以及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經訊問,張某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並同意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當天,侯慧敏就將張某起訴至法院。兩天後,法院採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並當庭作出如上判決。

  為了從源頭減少訟累,該院通過「集中移送」「集中具結」「集中起訴」「集中開庭」,提升認罪認罰適用率,同時,對審查起訴案件全面實施繁簡分流,專設速裁組,辦理危險駕駛等簡單案件。涉罪不捕、存疑不捕均由員額檢察官決定,相對不起訴由速裁組員額檢察官決定,真正讓有限司法資源向疑難複雜案件傾斜。

  「2019年認罪認罰適用案件1426件1811人,8月以後適用率穩定在90%以上,位居寧波各基層院的首位。」近年來,該院逐步建立以引導偵查質效監督、辦案流程監督、案件質量評查為主,以10餘類主題數據通報為輔的「3+X」刑事案件質量監督體系,通過辦案大數據分析,有力提升了業務決策、法律監督工作水平,不斷督促認罪認罰案件駛入「快車道」。

  在強監督上下功夫

  慈溪市檢察院第二檢察部檢察官陳月剛在辦理閆某涉嫌組織賣淫案時發現閆某對出現在賣淫場所有合理性辯解,可能導致本案存疑不捕,而公安機關對此不理解,甚至有牴觸情緒。

  該院遂啟動存疑不捕會商機制,同公安機關就該案的證據疑點、偵查思路和補證方向進行溝通,增強了檢警之間的互相理解和支持。該院對該案作出存疑不捕決定後,製作《不批准逮捕理由說明書》,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完善相關證據,並定期與公安機關承辦人溝通,對案件後續處理情況進行全方位跟蹤。

  經補充偵查後,該案重新報捕,並開展第二次會商,最終閆某被批准逮捕,後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

  針對存疑不捕案件檢察監督乏力這一突出問題,該院積極發揮檢察主導作用,與當地公安機關簽訂《關於提高存疑不捕案件辦理質效的意見》,建立起存疑不捕案件會商機制。依託該機制,從2017年至今,該院共對209件372人作出存疑不捕決定,均召開檢警會商,未發生複議覆核情況。

來源:檢察日報 蔡俊傑 陳穎智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Q7ukPnEBiuFnsJQVocj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