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帝」上線!一男子分飾多角自導自演設騙局

2020-01-08     浦北檢察

俗話說

「三個女人一台戲」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

一個男人也能將一台戲唱得活靈活現

堪稱「影帝」

然而法網恢恢

謊言終被拆穿

......

一人分飾多角

套路一個接一個

2018年10月,林某在防城區某餐廳謊稱自己為「富二代」,與該餐廳駐唱歌手韓某相識,並互加了微信。雖加微信,但兩人卻不怎麼聯繫,直到2019年7月,林某因無錢揮霍,便想起了再次與韓某聯繫。

林某覺得韓某已相信自己是個「富二代」,便有了這樣一個想法,以其所在的恆業公司需請人商演為由騙取韓某信任,並以購買手機作為演出獎品為由輕鬆騙取韓某5千餘元。拿到錢的林某並沒有就此收手,反而覺得韓某的錢還挺好騙,於是為了騙取更多錢款,林某精心謀劃了一個更大的騙局。

此後,林某通過註冊多個微信帳號、手機號碼,一個人同時扮演了「富二代」、「富二代」父親恆業集團老總和恆業集團律師等多個角色,以集團老總投資成立由韓某持股、管理的演藝公司的名義,編造出購買公司貨車、刷銀行流水等事由,於2019年8月,騙取韓某4萬餘元。同時,林某承諾由演藝公司報帳並以借款、給老婆買東西為由,騙取韓某妻子10萬餘元



賊心不止一次

演起戲來」得心應手「

同年8月,林某在網上偶然看到了黃某發布求購啤酒的廣告,瞬間又動了貪念,於是使用啤酒代理商的虛假身份聯繫了黃某,不久後兩人便約在了防城區某餐廳面談,然而這一談,黃某便開始慢慢陷入了林某的騙局中。8月底至9月初,林某以銷售啤酒、提供冰箱訂購業務為由騙取黃某近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隨案移送被告人林某手機2台,屬於作案工具,予以沒收;違法所得摩托車1輛,予以沒收;責令將違法所得錢款退賠給被害人韓某、韓某妻子及黃某。


注意

君子愛財

取之有道

演技再好

來路不正

照樣蹲班房


小編在此也提醒各位

涉及到錢財方面的

一定要多留個心眼

別給不法分子有機可乘!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來源:防城法院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Pnschm8BMH2_cNUg6Yv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