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圖
是阜陽一涉黑團伙
受審時法庭外的場景
大螢幕前
有近萬名群眾
現場觀看庭審直播
該涉黑團伙的首犯
是太和縣舊縣鎮一名村幹部
11月29日上午,界首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王龍、候小偉、丁凱等43人組織、參加、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罪進行公開宣判。
其中41名被告人認罪認罰,認罪認罰得到從輕處理。首犯王龍原系太和縣舊縣鎮一名村幹部,一審獲刑有期徒刑24年。
組織者王龍罪行累累
共涉及10項罪名
1.被告人王龍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
2.組織他人賣淫;
3.糾集他人多次實施隨意毆打、辱罵、恐嚇他人的行為情節惡4.劣、強拿硬要、任意占用他人財物情節嚴重;
5.多次、持械聚眾鬥毆;
6.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7.為索取債務,非法拘禁他人;
8.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改變被占用土地用途;
9.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
10.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造成嚴重後果;
11.幫助當事人偽造證據,情節嚴重;
12.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13.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14.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
其行為構成組織賣淫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誣告陷害罪、幫助偽造證據罪、詐騙罪、行賄罪。
10餘位被告人
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
被控以下罪名
被告人侯小偉積極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多次實施隨意毆打、辱罵、恐嚇他人的行為情節惡劣、強拿硬要、任意占用他人財物情節嚴重;多次、持械聚眾鬥毆;為索取債務,非法拘禁他人;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丁凱積極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多次實施隨意毆打辱罵、恐嚇他人的行為情節惡劣、強拿硬要、任意占用他人財物情節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虛假訴訟罪、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朱紅積極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糾集他人多次實施隨意毆打、辱罵、恐嚇他人的行為情節惡劣、強拿硬要、任意占用他人財物情節嚴重;為索取債務,非法拘禁他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庭審現場)被告人范志剛積極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組織他人賣淫;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情節嚴重;持械聚眾鬥毆;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敲詐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何洪春積極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多次實施隨意毆打、辱罵、恐嚇他人的行為,情節惡劣;持械聚眾鬥毆;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為索取債務,非法拘禁他人,應當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侯應剛積極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多次實施隨意毆打、辱罵、恐嚇他人的行為,情節惡劣;持械聚眾鬥毆;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造成嚴重後果;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作假證明包庇,應當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盧留富積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多次實施隨意毆打、辱罵、恐嚇他人的行為,情節惡劣,應當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徐亞積極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組織他人賣淫,應當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王奇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多次實施隨意毆打、侮辱、恐嚇他人情節惡劣、強拿硬要公私財物情節嚴重,應當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
本案自2019年11月22日開庭,經過六天的庭審,11月29日上午當庭宣判:
對首犯王龍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上繳國庫。
大快人心
涉黑涉惡人員
終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來源:界首法院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OzIwxW4BMH2_cNUgm6T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