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首付買車」、「零首付買車」……類似這樣的廣告,相信不少人在樓宇電梯間或網上見到過。低首付乃至零首付買車大大降低購車門檻,誘惑十足,但它真的是「餡餅」嗎?「一成首付購車」與普通貸款買車相比有什麼區別,成本更低了還是更高了,業務辦理過程有哪些風險?本篇,咱們不妨一窺「一成首付買車」的業務本質。
時代在變,人們的思想也在變。早幾十年前,國人普遍想法是有錢就全款買車,沒錢就不買,較少人能接受貸款買車。如今網際網路金融飛速發展,普惠金融高度滲透,人們對金融產品的理解和接受度大為不同,不要說買車這類大額消費會採用貸款方式,很多年輕人就連買手機、租房子、旅遊都傾向於分期解決。
相比於全款買車,貸款買車可以更好地滿足兩類需求,一是滿足「剛需」,即名下無車,需要買輛基礎車型解決代步問題,手中資金又不足,此時貸款買車是唯一選擇;二是滿足「改善需求」,手中資金只夠全款買低價車型,加上貸款就可以追求更高配置,甚至更豪華品牌。
「一成首付買車」本質不是「買」
不少廣告打出一成首付「買車」旗號,有些可能宣傳得相對隱晦一些,沒有使用「買」、「購」這樣的字眼,但很少有廣告會直接點出「一成首付」的業務實質,其實質不是買,而是租。所謂「一成首付買車」本質是汽車融資租賃業務。
什麼是汽車融資租賃?專業定義為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申請向承租人指定經銷商按照承租人同意的條件購買承租人指定車輛並以承租人支付租金為條件將該車輛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權轉讓給承租人的交易活動。
簡單說汽車融資租賃就是消費者通過「以租代購」方式先取得車輛的使用權和占有權,之後每月支付租金,租賃期滿後取得車輛所有權的一種購車形式。從模式上又主要分為直租和回租兩種模式。無論哪種模式,在租借期間車輛所有權都歸租賃公司所有,即行駛本上車輛登記在租賃公司名下。
目前市場上的「一成首付」多為直租業務,按照常見業務模式,消費者繳納一成左右首付款,辦理手續提車,首年每月支付約定租金,一年期滿可辦理過戶,過戶可採取繼續分期的方式購買也可以一次結清全部尾款。
「一成首付買車」與普通貸款買車的區別
從業務實質來說,融資租賃是租,貸款買車是貸。融資租賃是三方當事人,需要簽訂兩份合同;消費信貸是借貸雙方,簽一份合同。
申請門檻不同,貸款買車一般要求貸款申請人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有良好的個人徵信,如果是申請銀行車貸則要求更多,有些要求貸款人提供擔保或抵押;而融資租賃業務門檻相對較低,一些申請不到車貸的客戶可選擇辦理融資租賃業務。此外,汽車的所有權也有所不同,融資租賃中汽車所有權屬於出租人,貸款買車業務中汽車所有權屬於消費者。
從細節角度看,融資租賃與貸款買車的車源、車價及後續養車成本都有所不同。貸款買車一般走4S店渠道,4S店車源多來自汽車廠商;而融資租賃業務中,車源由出租人根據承租人要求在指定渠道購車,指定渠道往往是出租人的合作經銷商,不限於4S店。
養車方面,貸款購車後汽車的養護成本都由購車人自己承擔;而融資租賃業務中,尚在租賃期的汽車的養護成本由出租人即租賃公司來承擔。
什麼人適合選擇「一成首付買車」?
汽車融資租賃業務在國內還比較新,業務滲透率相較歐美等已開發國家來說也低很多,美國新車銷售中融資租賃滲透率已超30%,而國內融資租賃滲透率不過3%-4%,還有較大發展空間。
編輯問了身邊幾位有買車計劃的朋友,以80後、90後工薪族為主,多數看法是「通過融資租賃方式買車,車輛所有權不歸自己所有,心裡感覺不踏實」、「不是自己的總有些不敢開,一旦撞車了比較麻煩」、「這種方式買車說出去感覺沒面子」等等。但也有些朋友願意選擇這種方式購車,「沒有太多預算,又要用車,這種方式很方便,車輛選擇面也比較廣,像英菲尼迪、雷克薩斯這樣的品牌也可以考慮。」
汽車融資租賃業務具有明顯的自身優勢,適用於以下幾類人群:
算一算,「一成首付買車」多花多少錢?
融資租賃、貸款買車、全款買車,總成本究竟相差多少,我們不妨算筆帳,對比來看更直觀。以「奧迪A4L 2019款 40 TFSI 時尚型 國V」為例,廠商指導價33.58萬,加上購置稅、上牌費、車船使用稅、首年交強險等,全款購車成本約36.15萬。
總的來看,汽車融資租賃的成本普遍高於貸款買車的成本。
「一成首付買車」哪些風險要防?
汽車融資租賃雖然可享低首付、易申請等便利,但在實際辦理過程中也要充分了解業務運作模式,注意風險防範。辦理汽車融資租賃業務要留意以下幾個潛在風險:
一、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融資租賃中,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但承租人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除外。因此,在汽車由消費者自主選擇的情況下,如果汽車存在瑕疵,消費者是不能主張減免租金的。
二、租賃期間,車輛的所有權歸出租人,即租賃公司所有,消費者只享有汽車使用權。租賃公司擁有車輛所有權,意味著租賃公司有權對車輛行使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一旦消費者存在違約行為,租賃公司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消費者承擔違約責任。現實中,類似消費者違約而遭遇租賃公司扣車的現象時有發生。
三、在租賃機構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消費者租賃中的車輛也有被查封、扣押、拍賣等風險。
四、租賃成本過高的風險,因為融資租賃不屬於貸款業務,因此租金收取標準沒有相關行業約定,也無相關監管,導致一些汽車融資租賃公司租金過高,不少融資租賃公司租金摺合成年化利率在10%-18%,甚至更高。
要防範汽車融資租賃中的風險,編輯有如下建議:
一、選擇正規大型汽車租賃平台辦理業務,在選擇車型及線下提車時要格外留意,多番檢查車輛後再予以確認提車。
二、在簽訂租賃協議時看清楚違約條款,對於較為苛刻的條款可提出質疑或放棄交易,一旦簽訂協議辦理成功,在後續的租期內要嚴格履約,按時還款。
三、此外,切勿貪圖低首付等便利而辦理高租金的租賃業務,承擔了不必要的損失。總之,要擦亮眼睛,多對比計算,選擇最優金融購車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