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中院原院長董秉惠受審,被控受賄2200餘萬元

2019-12-06     包頭新聞網

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董秉惠(副廳級)涉嫌受賄罪、貪污罪一案開庭審理


12月3日,鄂爾多斯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董秉惠(副廳級)涉嫌受賄罪、貪污罪一案,在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鄂爾多斯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賈昌兵以國家公訴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訴並監督庭審活動。


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5月至2019年6月期間,被告人董秉惠利用擔任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辦理、工程承包及幹部提拔使用等方面謀取利益;利用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安排工作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200餘萬元。利用擔任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的職務便利,侵吞公共財產人民幣160萬元。


庭審中,公訴人通過多媒體示證的形式,圖文並茂地向法庭展示了全案證據,實現了庭審證據從「聽」到「看」的轉變,庭審效率大大提高,取得了良好的庭審效果。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圍繞被告人董秉惠的犯罪事實、情節、法律適用等發表了公訴意見,從法律層面闡明了被告人所犯罪行及應負的刑事責任,從社會責任層面深刻剖析了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及警示意義,使旁聽人員深受教育。被告人董秉惠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來源:鄂爾多斯檢察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OUwS2m4BMH2_cNUghdB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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