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限燃放煙花爆竹、樹文明新風尚倡議書

2020-01-17     日照新聞網

市民朋友們:

為了日照美好的藍天和優良宜居的環境,確保您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日照市人民政府發布了《關於禁限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貫穿全年。

禁限燃放煙花爆竹是廣大市民的共同願望,是確保日照良好空氣環境和您的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措施,請您及家人認真遵守日照市人民政府《通告》,從2020年1月1日起,市城市建成區內允許除夕6時至正月初一22時和元宵節18時至22時在指定地點燃放,其餘時間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含電子爆竹)。在允許燃放時間內,禁止燃放非法、偽劣煙花爆竹產品,禁止燃放禮花彈等高烈度煙花爆竹產品。重污染天氣III級(含)以上應急響應期間,全市範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通告》既出,須嚴格遵守。對違反本《通告》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及個人由公安機關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對職能管理部門或勸阻人的勸阻實施阻礙、威脅、恐嚇等情形,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部門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文明城市,應爭做文明市民,展現文明風采。我市的全國文明城市榮譽金牌需要每一位市民來共同維護,持續鞏固並提升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共同分享全國文明城市的榮耀。廣大市民應文明過節,移風易俗,以安全環保的方式舉行節慶、開業慶典、婚喪嫁娶等活動。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律不得燃放煙花爆竹。黨員、幹部、公職人員應帶頭遵守《通告》。

新時代,新日照,新氣象。市民朋友們,為了我們美麗的家園,我們要自覺遵守禁限規定,如發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有義務進行勸阻、制止和向有關職能部門舉報。讓我們遠離煙花爆竹,讓天空少一份塵埃,多一份潔凈,讓我們的城市天更藍、水更清、人更文明、生活更美好!

日照市文明辦

2020年1月16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OAFKt28BUQOea5OwYvH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