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晚上,
南京交警八大隊執勤一中隊民警
在鳳台南路河西大街路口開展夜間交通違法整治。
22時,
執勤民警發現一輛蘇A號牌
銀色麵包車
緩緩向檢查點駛來,
該車沒有按規定打開夜行燈,
民警將其攔下進行檢查。
後車門打不開,
且是用透明膠帶貼起來的,
透過車窗隱約看到後排裝滿了蔬菜,
經過詢問得知,
該車平時是駕駛員用來運送蔬菜的,
一般在晚上才出來跑,
但該車為小型載客汽車,
是不可以載貨的。
處罰
民警現場開具了處罰決定書,駕駛員因載客車輛違反規定載貨,罰款200元;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罰款100元,記1分。
溫馨提示
蜀黍提醒,人貨混裝存在很多安全隱患,在行駛中遇到剎車或加速時使貨物發生位移,再捆的牢固的貨物在摩擦中都會容易鬆散,存在著極大的交通安全隱患,同時,雖然行車有路燈,但在光線昏暗的晚上,開車燈可以讓其他行人和車輛辨識,因此晚間行車必須開車燈。
人貨混裝不可有
超員也不行!!
近期,
高速六大隊交警依託上坊公安檢查站檢查過往車輛,
遠處駛來一輛黃色中型客車,
透過前擋風玻璃看到中間過道坐著人,
疑似超員,
隨即民警進行攔截檢查,
果不其然,
打開車門發現這輛車的確存在超員的違法行為,
行駛證顯示核載19人,
實載21人。
車內人員都是年齡超過60歲的老人,
經詢問了解,
司機說他們是苗圃公司的,
每年春天都要請苗木工人做工,
這些工人都是老年人。
當天老闆喊他們從湖熟接苗木工人到西善橋工地做工,
為了趕在交警上班之前能把工人送回去,
他們凌晨就出發了,
借著高速公路免費,
猜測高速交警也休息,
沒想到高速交警在卡口的檢查是24小時的,
一下就被查獲。
處罰
民警依法對李某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違法行為處以100元罰款,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並教育司機客車超員上路行駛的危害性,開車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時按照規定對超員車輛進行了駁載,消除違法行為。
來源:南京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