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個70歲時髦女人,杭州80歲老夫妻唯一一套房莫名其妙被抵押!兩個女兒各湊50萬幫父母還債

2019-11-14   濰坊高新檢察


馬女士是杭州人,50多歲,前些天,她愁眉苦臉地來找律師,說80多歲的爸媽名下唯一一套房子怕是要保不住了。

「兩個老人這些天飯也吃不下覺也睡不好,真當是作孽。」她長嘆一口氣,說起事情原委。

馬女士的爸媽老馬夫婦都是退休工人,在杭州市中心的老小區里有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雖然經濟條件一般,但晚年生活也算平靜安逸。

上個月,馬女士去爸媽家幫忙搞衛生,收拾東西時忽然發現,爸媽的房產證上竟然有個抵押標記。

爸媽平時沒有什麼大的花銷,為什麼會去抵押房產?馬女士覺得不對勁:「你們這個章是哪裡來的啦?」

老馬看了一眼,輕描淡寫地說,房產證借給朋友用了一下。



「什麼朋友?借去幹嗎用的?你曉不曉得這個章是什麼意思?」馬女士一連串追問,老馬夫婦被問蒙了,支支吾吾地說,是朋友要借錢,讓他們幫忙簽個字做個「擔保」。不過,老馬夫婦並不知道擔保意味著什麼。

馬女士很著急,拿著房產證去抵押機構一問,發現爸媽的房產證在去年11月被用來抵押貸款,截至今年11月,要還140萬元,如果還不上,按照合同約定,房子就可能被貸款機構收走。



馬女士驚呆了,這是二老在杭州唯一一套住房,也是二老最大的一筆財產,沒了可怎麼辦?

老馬夫婦一聽也急了,這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把來龍去脈都告訴了女兒。

五年前遇到一個70歲的時髦女人

看到老馬家電視舊了

連彩電都會送上門

事情還要從五年前說起。2014年,老馬夫婦在小區樓下散步時,偶爾結識了一位姓周的女子,周70多歲,打扮得蠻時尚,說話快言快語,是個「自來熟」。

周自稱住在杭州江干區,正好到附近來推銷保健品。

老馬夫婦告訴女兒,自己原本對保健品並不感興趣,但周和其他的人不一樣,不會「死纏爛打」求著他們買,出手還很「大方」,時不時會給他們送些米、油、水果等日常用品。

一來二去,老馬夫婦和周熟絡了起來,老馬覺得,周是個「很有生活品質」的人,吃、穿都蠻講究,對朋友也捨得花錢。他說,有一回周某來家裡串門,發現他們的電視機有些舊了,回去二話沒說竟然買了一台50寸的大彩電,直接送到老馬家裡。

這些平日相處的點點滴滴,讓老馬夫婦對周越來越信任。

馬女士猜測,或許正是有了之前的這些鋪墊,爸媽才會落進周某的「套路」里。

準備了一套「組合拳」

一步步把老馬夫婦套路進去

周某是怎麼套路老馬夫婦的?律師聽完馬女士和老馬夫婦的陳述,心裡大概有了數——

套路1:藉口有投資渠道,許諾好處費,「借」走房產證。

2015年,周在閒談時忽然提起,說自己有個投資渠道,但手頭資金不夠,需要借錢,借錢要辦手續,她自己的房子已經抵押過了,想「借」老馬夫婦的房產證用一用,事成之後,會給老馬夫婦一些「手續費」作為感謝。

老馬夫婦文化程度不高,並不了解其中的風險,想著給「朋友」幫忙,沒有什麼損失還能賺些小錢,就爽快地答應了。

第二天,周某就帶著他們去了一家貸款機構,其間,一直是她在跟對方溝通,她告訴老馬夫婦,「事情交給我來辦,你們一會簽個字就行。」

套路2:忽悠老人在合同上簽字,說好的「擔保人」變成「借款人」。

用老馬夫婦的房產抵押,必須由老馬夫婦親筆簽字,合同才能生效。

快報資料圖

周某跟對方談妥後,拿來一份已經列印填寫好的《借款合同》、一份《房產抵押合同》和一份《無限連帶責任擔保承諾書》,指著下方的空缺處,讓老馬夫婦簽字。

老馬夫婦眼神不好,也看不懂合同內容,出於對周某的信任,直接就在「借款人」一欄簽了名。這樣一來,老馬夫婦成了借款人,周某反倒成了他們的擔保人。

借款的140萬元,也全部都打入了周某的帳戶(因為當時老馬夫婦也在場,同意將錢打進周某帳戶)。

套路3:每到年底就「續簽」合同,實際上是借新還舊。

這之後,周某就像此前承諾的一樣,每個月都會給老馬夫婦打1萬元錢,作為「好處費」。只是每次臨近年底要還錢的時候,她都會找各種藉口,讓老馬夫婦去重新「續簽」一份合同。

說是「續簽」,其實是將房產重新抵押,由於杭州的房價近年來一直在漲,重新抵押後的借款往往也比前一年多,比如頭一年只有50萬的房子,到了第二年能抵押80萬,周某就拿二次抵押獲得的這筆錢,還了前面的債,付了老馬夫婦的「好處費」,餘下的全都用作個人花銷。



面對老馬夫婦被套路後簽下的合同

律師也很無奈,合法有效的

律師調查發現,周某並沒有什麼投資渠道,一直在拆東牆補西牆、借新還舊。而且,她還和除老馬夫婦之外的不少人有經濟上的糾紛,這樣的「套路」,她很可能不是第一次使用了。

更麻煩的是,老馬夫婦確實在兩份合同上籤了字,也就是說,合同內容是他們的真實意思表示,而出借方也按約把錢打給了周某,從法律角度來看,這兩份合同是完全成立且有法律效力的。

周某利用老馬夫婦的信任和對合同的不了解,給自己的行為披上了一件合法的外衣。

眼看就要到還錢的期限了,還不出錢,老馬夫婦的房子就保不住。

馬女士也聯繫了周某,但周某說,自己手頭暫時沒錢,還不出來。

為了這件事,二老整天唉聲嘆氣,生怕債主找上門來催債,自己無家可歸。

老馬兩個女兒每人湊了50萬替父母還債

應馬女士的要求,律師將老馬、周某、貸款機構三方叫到一起,組織了一次調解。

周某也到了現場,她承認,之前簽的合同有誤,自己是實際借款人,老馬夫婦應當是擔保人。

三方重新簽訂了一份《合同修正承諾書》,說明周某實為借款人,老馬夫婦實為擔保人,但原始合同中老馬夫婦抵押房產的意思表示仍然是真實的,老馬夫婦仍然需要履行擔保責任。

調解中,周某始終不肯承認自己是在「欺騙」老馬夫婦:「我現在不還是因為沒有錢,又不是說我以後都不還,這幾年我每個月的利息錢是不是都準時轉過去的?」

讓馬女士更氣憤的是,即便到了這時,父母還在為周某辯解。「她(周某)真的是一個講信用的人,不會騙人的。」老馬說,這幾年,周某前後共給了他40萬元,作為擔保「好處費」,他願意相信周某。

「現在不是信不信的問題,是錢誰來還?房子怎麼辦?」說到房子,老馬不出聲了,只是嘆氣。

雖然法律上並沒有「父債子償」一說,但看到父母擔驚受怕的樣子,馬女士還是心軟了。她和姐姐商量後主動提出,願意每人出50萬元,幫爸媽一起把「債」還了。

兩人都是工薪階層,50萬元對兩個家庭來說,都不是一筆小數目。

周某在旁邊聽著,一語不發。

經律師調解,三方約定:擔保人老馬夫婦拿出這幾年獲得的40萬元「好處費」,再加上兩個女兒湊得的100萬元,先墊還借款,同時對借款人周某在民法上享有追償權。

眼下房子雖然解決了,但老馬夫婦的這筆錢,不知什麼時候才能拿回。馬女士也知道,周某沒有工作能力,沒有其他收入渠道,要等她還錢,恐怕是遙遙無期了……

律師詳析

周某的套路

「律師來了」簽約律師、浙江漢鼎律師事務所吳婷律師:

周某這個套路有隱蔽性,在這一過程中,各方當事人簽訂了正式的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且擔保人並不存在被脅迫的情形,簽字也是真實意思表示,所以擔保人很難舉證撇清自己的責任,像老馬夫婦遇到的這種情況,即便周某存在虛構投資情節的情況,但貸款機構是真金白銀出資的,有合同、轉帳記錄等證據,法院仍然會確認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的真實性。

但是,由於該借款並不產生真正的資金收益,也就是說借款人周某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虛構投資用途借錢,將借來的錢部分用於償還出借人利息,部分用於給予擔保人好處費,自己則揮霍剩餘的本金,這種行為已經涉嫌詐騙。

吳婷律師也提示當事人馬女士可以報警,不過馬女士表示暫時不想報警,因為擔心報警之後,周某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錢就更要不回來了。

吳婷律師提醒,老年人不要輕信各種境外上市、非流通股解禁、期貨交易等自己不了解的金融投資領域,更不要向不熟悉的人「出借」房產證,不要隨意在不了解的合同或空白合同上簽字,面對擔保、借款等情況,務必要謹慎再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