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催收員被抓!營運車企要涼?

2019-09-02     營運車觀察家

(此文為「營運車觀察家」原創,轉載請標註來源)

「喂?沒事吧,這段時間躲哪去了?」這樣的打招呼方式成了催收員間的日常。


「身高180,體重200斤,有紋身,脖子套根大金鍊子,暴力,惡毒」一提到催收人員,你腦海中是不是出現以上標籤。仿佛沒有這些特徵的催收人員似乎就催不來債。

自去年下半年開始,催收行業就被列入「掃黑除惡」的重點行業。在這一年時間內,大量催收公司員工被抓,催收員間相互打招呼的方式逐漸變成了:「沒事吧?躲哪了?」


催收行業的至暗時刻仿佛到來,據了解目前行業80%的互金催收公司已退出,50%的催收員離開行業,謀求轉型。

而對於營運車企來說,催收又是不可或缺。催收是營運車企貸後管理流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取締催收等同於摧毀整個貸款產品生態,而只要有貸款就會有催收。

然而很多營運車企正是因為「不合理催收」反而成了「啞巴吃黃連有苦難言」,觀察家注意到催收「」是絕大多數公司無法把握的通病。

我們分析,不合規原由如下:

首先是營運車企業內部層面來看,不少營運車企業為了加強催收力度免去自身責任,進行催收外包殊不知反而適得其反,委託人一樣避免不了擔責;其次被催收對象素質參差不齊是導致催收套路無底線的根本原因;貸前把握尺度低,以為提高首付和違約金就能保證資產安全也是導致催收不規範因素之一。

司法層面來看,動產處置進入司法程序太慢太繁瑣,資產很難在短時間得到處置導致自身資金鍊容易斷裂,也就出現了病急亂投醫現象,突破催收尺度。


那麼要做到「合理催收」應該注意哪些方面呢?

1、徵信或大數據不好的司機一定要有擔保人或擔保物參與,並簽署相應合同;

2、出現逾期現象應及時遞交法院(或公安機關)立案,有擔保人的同時對擔保人進行起訴,有擔保物的沒有辦登記的及時進入訴前保全對帳戶或資產凍結、查封、扣押等;

3、必須完成催收告知送達流程,簽收或留置送達或郵寄送達,給予違約方充分的履約時間,並保留證據;

4、在告知履約時間未履約者,為達到快速進入司法程序,應儘量避免走訴訟程序,而是先走訴前保全程序,經溝通執行法官同意扣車則為最好;

5、在與司機方簽署合同時,在合同里明確違約後對車輛進行實際控制事項,並明確費用事項(逐一列舉,少用或不用「包括不限於」等詞語)

6、司法機關應該有所改變,在確保債務人安全的情況下應該更多考慮債權人利益,如開啟特殊流程通道之類。


觀察家觀點:

在此觀察家建議:有條件的企業可以選擇賦強公證,選擇法院認可的公證處對與司機簽署的合同進行公證(合同亦要明確扣車事項),並對該合同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目的是在該司機違約後通過法院執行局立案直接進入對資產查封、凍結、扣押等行動來確保資金安全,特別是像網約車這種貶值速度較快的資產。

催收人員被抓,催收公司被關停都是因為這些原因,度掌握不好,沒有司法機關作為後盾保障,想當然的把自己當做了執法者,覺得欠錢還錢天經地義。

但是他們共同都忘記了兩點:第一他們不是執法者,第二對權利的主張至少需要得到司法機關的認可以及相關法律文書,要知道只有國家機關才能對合同雙方有裁定權、執行權。


行業其他「重要新聞」

1、8月31日,西安市交通運輸局宣布,現階段將對網約車總量適度管控,嚴格禁止「以租代購」車輛進入網約車市場。

2、9月2日起,寧波市網約車駕駛員證與計程車駕駛員證將合二為一,司機考一證便即可開網約車又可開計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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