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鳳雅」家屬訴陳嵐案:網絡話語權應輕拿輕放

2019-08-15   澎湃新聞評論

評論君說

如果任由網絡話語權被隨意使用,即便初衷是替天行道,結果卻是讓我們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小鳳雅生前與母親合影

作者 |謝軍

8月14日,備受關注的「小鳳雅」家屬訴陳嵐名譽糾紛案,在上海市閔行區法院開庭審理。案件緣起於微博大「V」、作家陳嵐舉報「小鳳雅」母親楊美芹涉嫌虐待、詐捐,「小鳳雅」家屬由此捲入輿論風暴中。

2017年,河南兒童王鳳雅父母因無法承擔高昂的眼部癌症治療費,而藉助網絡募捐平台向社會求助,得到了網友的慷慨相助。2018年3月,有人爆料「小鳳雅」父母並未將善款用於救治孩子。隨後,陳嵐就此向警方舉報。即便警方事後調查認定,「小鳳雅」家屬並不構成虐待、詐捐,但不絕於耳的詐捐、虐待、棄療及重男輕女的質疑,周圍鄰居的冷漠與白眼,給「小鳳雅」一家帶來不能承受之重,楊美芹甚至患上抑鬱症。

對於這起輿情風暴的始作俑者陳嵐,「小鳳雅」家人為何堅持不接受道歉、討個說法也就不難理解。也許陳嵐為堅守「千千萬萬患病兒童的醫療權和生存權」理想而舉報「小鳳雅」家屬沒錯, 「小鳳雅」家人為清白與尊嚴起訴陳嵐也理所當然。至於案件訴訟結果如何,法律自會基於邏輯自洽給出答案,但由此引發的網絡輿論及其對他人造成的不良影響和傷害,更要予以警惕與反思。

回溯「小鳳雅」事件這起引發強烈的關注的個案,我們必須清醒意識到:信仰法律、敬畏正義、尊重他人是法治社會每位公民的應有職責,任何違法行使話語權的行為都將面臨法律的批判和懲治,哪怕這種行為是為了守護所謂的社會正義。

也許有人認為,公民個人在網絡空間使用話語權既能調動公眾最大限度參與案件審判的進程之中,也能使其在「手刃壞人」的輿情裁判中享受快意恩仇。這是司法裁判所無法媲美的。

但這種以暴制暴的自我執法,或者數人對於少數個體的言論圍剿、肆意否定乃至人格歧視等破壞行為,也往往夾雜著侵犯他人隱私、個人信息安全等民事權益,與法治社會所倡導的程序公正理念相違悖,勢必造成社會秩序混亂不堪、人人自危的局面,繼而引發社會恐慌,影響社會的和諧安定。

縱觀近年來的案件,「躺槍」者有公眾人物,也不乏普通民眾。如果任由網絡話語權被隨意使用,即便其初衷是替天行道,結果卻是讓我們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法治是社會治理的基本規則,尤其是在全面依法治國新時代,任何人不管在線上還是線下都應遵守法律秩序。任何人都必須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內對網絡話語權輕拿輕放,用謹言慎行守護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和人間正道。

※ 編輯|李勤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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