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到底有多難?業主抱怨,物業也有一肚子苦水

2019-11-25     物業小常識

小區停車場的收益、電梯間的廣告收益應該歸全體業主共有,但不少物業卻將其侵占;沒有業委會的業主,難以保障業主的權益,被物業公司占了上風;想要成立業委會,又被重重困難耗盡了熱情;甚至有了業委會,又對業委會的不作為感到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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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業主感嘆,保障業主權益真難;而另一方面,物業公司也訴苦,業主的要求眾口難調。物業管理存在重重難題,廣州市政協委員對此十分重視,並有針對性地進行了調研。

問題一

業委會成立之難題:
業主參與不積極、電子投票系統首次使用問題多......

業主通過成立業委會,集中全體業主的共同意志,就矛盾與物業公司協商並對物業公司進行監督,能有效保護全體業主的利益。

然而廣州番禺雅居樂花園業委會籌備組成立業委會已一年多,期間通過線上、線下方式發動小區業主參與選舉業委會,但至10月底,僅10%的業主綁定了電子投票系統,遠達不到「雙過半」要求。

成立業委會,保障小區業主利益,於小區業主而言是一件好事,為何雅居樂花園業主參與度如此低?

雅居樂花園業委會籌備組成員張先生表示,由於雅居樂花園的「龐大」,「讓小區大部分業主知曉成立業委會一事」這個最基本的前提都成了難題。

據了解,雅居樂花園有16個組團,相當於16個小的小區。其中洋房區有12個組團,共計215棟洋房,而別墅區有4個組團共1024座別墅,總計11482戶住宅。

針對如此大的小區,每家每戶上門宣傳難以實現, 擺攤宣傳覆蓋人群十分有限;且因籌備組成員對於大部分業主而言都是陌生的,線上宣傳效果較差;加之小區十六年來沒有業委會,群眾基礎薄弱,業委會籌備組成員之一的范女士表示,在雅居樂花園動員業主投票成立業委會是個大工程。

廣州市建立電子投票系統方便業主投票表決本是好事,但范女士表示,他們在使用投票系統上也遇到不少難題。據了解,使用電子投票系統前,政府相關部門需在系統後台建立小區資料庫,建庫完成後向庫內聯繫方式發送簡訊告知可綁定投票系統,並導出業主清冊供小區業主核實信息。若資料庫中業主信息有誤,業主則無法綁定投票系統。

然而,張先生告訴記者,他們拿到的業主清冊中有1062戶業主聯繫方式為空白,且清冊中出現較多信息錯誤,給成立業委會增加了難度,「有部分業主把房子租出去或長期不住這邊,他們就不能及時知曉成立業委會一事並參與進來。」

據了解,很多小區在籌建業委會時都面臨與雅居樂花園一樣的難題,業主參與積極性不高、投票人少等,導致業委會成立難。此外,在業委會籌建過程中,也存在小區業主私心作祟,使用不規範甚至不合法的方式想當選業委會成員,如偽造選票、操縱投票結果等。

問題二

業委會成立了,但責任沒擔當起來

今年8月底,有同城媒體曾報道,廣州某小區的業主發起投票罷免本屆業委會。業主倪先生表示,業委會上任幾年,小區整體管理越來越差,商家進駐占用會所,侵占業主的公共活動空間。商家還在負一層挖建游泳池,對超高層小區樓盤而言,存在安全隱患,而業委會對此並未盡到監管職責。

業主鍾小姐則表示,業委會不作為,甚至對業主的詢問置之不理。還有業主代表表示,業委會掌管著小區的公共收益,但長期存在數目不清、去向不明的情況。

據悉,該小區通過六天時間獲得規定數目的小區業主投票數,罷免了業委會。

對此,省參事室特約研究員、芳村花園小區業委會主任王則楚表示,業委會沒盡到職責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業委會成員多為兼職,工作熱情難持久,特別是年輕的成員忙於自身工作,參與小區公共事務的積極性不高;而年紀大的成員雖有時間,卻往往精力不夠。二是大多數業委會成員對物業管理的業務常識、操作規程不熟悉,行使職權也不規範,造成業主不理解、物管不配合、街道居委不支持的局面。三是有的業委會成立後,內部意見難以達成一致,最後形成「兩派」甚至「多派」。

問題三

業主公共收益被挪用

《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對小區公共收益作了明確規定,利用屬於業主共有道路、綠地或其他場地作為車位,或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所得收益依法歸全體業主共有。

但實際上,廣州市有不少小區的公共收益歸屬沒落實,業主共有財產和公共收益被挪用、侵占的情況並不罕見。

廣州天河某一大型小區建成已有20多年,期間多次成立業主委員會無果,終於在去年克服重重困難成立了業委會,但是由於某些原因,街道不予備案。

「由於我們現在還沒有業委會公章,不能以業委會的名義開個帳戶,不過物業也答應準備將公共收益交還給我們。」該小區業委會成員蘭女士說,由於小區較大,公共收益是一筆不少的費用,「小區公共收益主要是架空層的商鋪、戶外和電梯廣告等,尤其是路面停車費,估計路面停車位有1500個。」蘭女士估計每年物業侵占公共收益約1500萬-2000萬。

站在物業的角度,廣州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會長李永新表示,物業公司利用小區的共有道路或其他共有部位進行停車或廣告,是為了解決小區業主的一部分需求,收取的費用用於維護、管理該共有部位,也可以用於補充物業費的不足。這些費用能夠很好地補充到物業服務當中,既不用業主多交物業費,也保證了服務質量,一舉兩得。

業主代表朵康則指出,小區公共收益應由業主支配,物業公司利用小區共有部分賺取收益或使用小區公共收益前應先徵得業主同意。若讓物業公司支配,缺少有效監督措施,難以保證資金的去向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MwJFpG4BMH2_cNUg7mWb.html



物業費構成

2020-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