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訴訟在行動
今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實行了最嚴格的野生動物保護措施。
《決定》通過以來,信豐縣人民檢察院積極學習、貫徹落實,以公益訴訟為抓手,依法開展野生動物資源保護領域法律監督工作,為有效保護生態環境,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強有力保障。
近日,信豐縣人民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職責時發現,有人在嘉定鎮山塘村白毛坑山林中非法架設粘網捕鳥。經辦案人員現場勘查,該粘網約長20米高6米,粘網的網目只有幾厘米,且網線較細,掛在高處不容易被飛鳥發現。鳥在飛行中極易粘掛在上面,掙扎中被網線纏住,不能逃脫,導致網上粘有十幾隻多種被風乾的野生鳥類。
林業主管部門對陸生野生動物保護
負有監管職責
信豐縣人民檢察院以檢察建議書形式
督促信豐縣林業局依法拆除粘網
對轄區內非法獵捕情況進行全面排查
加強法律意識和生態保護意識宣教
促進人與自然協調發展
贛州檢察
在收到檢察建議書的當天,縣林業局便會同縣森林公安局、嘉定鎮林管站等單位趕赴現場,將粘網全部拆除並就地銷毀。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來源:信豐檢察微信公眾號
l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