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為抓罪犯斷了一腕,18年後查出原來是真兇,被判無期徒刑

2019-06-27     歷史文化記

眾所周知,在上世紀的民族解放期間,我們國家也湧現出了很多的英雄人物。在國家和民族大義面前,他們寧願犧牲自己的性命也要完成自己心中的信仰,實在是讓人敬佩。對於英雄們來說,他們永遠值得後世去敬仰,他們身上所具有的精神也是後世學習和效仿的目標。在筆者看來,在我們現在的這個時代,更需要英雄精神的出現,因為這正是當前時代所欠缺的。

不過要是有人通過不法的手段來偽造自己英雄的身份的話,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就比如筆者接下來和大家說的這個人,他的名字叫做劉學保。他曾經是人們眼中的英雄,他的英雄事跡也被廣泛傳播,甚至是被編入了小學語文課本中。但是,到後來真相大白時,卻發現事實和大家想的完全不一樣。劉學保英雄的身份是他自己通過傷害其他人而捏造的,那麼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在上世紀60年代的時候,劉學保是甘肅省永登縣解放軍某部的大橋看守人員。12月的一天,部隊所轄的大通河上的水泥大橋發生了爆炸。聽到爆炸聲之後,看守人員急忙跑到現場查看情況。發現身為副班長的劉學保渾身鮮血淋漓,在他的不遠處還有一個叫做李世白的林場工人。由於李世白已經昏迷了過去,通過劉學保的描述,大家知道原來這個李世白想破壞我國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使用炸藥來把大橋給炸毀了,幸好被劉學保給及時的發現了。

現場沒有其他的人證和物證,大家相信了劉學保的一面之詞。緊接著,兩個受傷的人都被送往了醫院救治。進到醫院之後,李世白經過搶救無效死亡,而劉學保也因為傷勢過重,不得不切除自己的手腕。後來,劉學保的英勇事跡被各大主流媒體報道。一時間,他成了享受全國人民讚譽的英雄人物。劉學保也因此被授予了英雄的榮譽稱號。

在18年之後,當年李世白的工友們給當地縣委寫信,提出了這一起案件中的疑點,由於聯名寫信的人比較多,因此這一起塵封了18年的案件再一次引起了重視。經過沉沉的摸索,案件最終真相大白。原來這一起爆炸案件的幕後兇手就是劉學保。他為了騙取榮譽,把李世白騙到了案發現場,用石頭猛砸頭部致其死亡。最終,李世白得以平反,而劉學保也被判處了無期徒刑。不知道大家看完之後對於此事有何評價呢,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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