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小吳和其他幾名惡意搶注涉疫商標的涉案當事人來到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總隊,簽署商標申請人承諾書。「現在很後悔,自己法律意識淡薄,而且傷害了前線醫護人員的感情。」小吳表示,將儘快繳納罰款。由於他的商標代理機構註冊地在其他省份,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已將案件移交至當地相關部門。
涉案當事人簽署商標申請人承諾書。季覺蘇攝
2月底,想為公司新業務註冊一個商標的小吳聯繫了一家商標代理機構,除了原定的商標,代理機構又向小吳推薦了6個新商標,包括「火神山」「雷神山」等,均是當時和疫情相關的搜索熱詞。「當時一共註冊了6個商標,打包價4250元。」小吳說。
3月3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對首批63件進入實質審查階段的「火神山」「雷神山」「鍾南山」等惡意商標註冊申請,依法作出了駁回決定。同日,上海市知識產權局對上海市4家代理申請「火神山」「雷神山」商標的代理機構依法進行約談,要求代理機構撤回相關商標申請。3月17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展開調查,依法對涉嫌違法的7家商標申請人、4家商標代理機構及相關代理機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立案查處。
4月22日,涉案當事人在上海市知識產權局官方微信公眾號上發表致歉聲明。
據介紹,鑒於當事人在全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級響應期間實施上述行為,均應予以從重處罰。所有申請人均將處以1萬元的頂格罰款,代理機構分別處以7萬元至8.5萬元不等的罰款。此外,根據《商標法》相關規定,代理機構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也將受到相應處罰。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九支隊負責人表示,「李文亮」同志是疫情期間戰鬥在一線不幸犧牲的烈士,「火神山」「雷神山」兩家醫院於今年1月27日註冊成為事業單位,其本身擁有對字號的在先權利。7家商標申請人申請註冊「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商標的行為,侵害了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違反了《商標法》和《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若干規定》的相關規定;4家商標代理機構在知道或應當知道上述商標申請侵害他人在先權利的情況下,仍接受申請人的委託,違反了《商標法》的相關規定。
執法人員約談涉案當事人。季覺蘇攝
在案件查辦過程中,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堅持行政處罰與教育引導相結合,對涉案企業加強法制教育。涉案企業均表示已充分認識到惡意搶注涉疫商標行為的違法性及社會危害性,並主動公開致歉,簽署了《規範經營承諾書》,承諾誠實守信,依法規範經營。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上海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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