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區居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居民朋友們:
值此2020年春節即將來臨之際,石景山區煙花辦向您致以節日問候!
按照《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五環路(含)以內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石景山區政府決定:在廣寧街道愛瑪裕家居購物廣場西側六環外拆遷空地設置1處銷售點供群眾購買煙花爆竹,在五環以外遠離十六類禁放點以外的其它區域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講政治、顧大局、重禮儀、守法紀是首都市民優良傳統,區政府煙花辦感謝您一直以來的大力支持與理解配合,真誠地希望您與我們一道努力:
為了藍天更長久、空氣更清新,請自覺遵守新法規。為了生活更安寧、環境更宜居,請帶頭遵守新法規。為了親人更安全、社會更有序,請主動遵守新法規。
區煙花辦鼓勵您積極舉報非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對舉報線索查證屬實的將及時獎勵。
舉報電話:88788539。
石景山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協調小組
2019年12月
十六類禁放點禁放範圍
一、文物保護單位周邊20米。
二、車站等交通樞紐周邊10米;機場周邊範圍繼續按照《關於加強首都機場周邊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煙花辦字〔2006〕8號)執行。
三、油氣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儲存場所和其他重點消防單位周邊60米。
四、35千伏(含)以上輸電線路及變電站為禁放點,其禁放範圍為輸電線路兩側30米、變電站圍牆外30米;在重點時段,對10千伏及以下輸電線路及附屬設施加強巡邏防護,以確保安全。
五、一級、二級和三級醫院為禁放點,其禁放範圍為醫院圍牆外10米,其餘的門診所、藥店等不屬於禁放點;幼兒園、敬老院周邊10米。
六、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周邊150米。
七、重要軍事設施周邊10米。
八、除《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外,依據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明火的區域和場所周邊60米。
九、廣播電台、電視台和報社等重要新聞單位周邊10米。
十、電信、郵政、金融單位周邊10米。
十一、城市路網的橋樑(含立交橋、過街天橋)、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間的禁放範圍為其本身。
十二、大型文化體育場所、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影(劇)院、商業步行街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及大型停車場周邊10米。
十三、建築工地周邊30米;房屋走廊、樓道、屋頂、陽台、窗口的禁放範圍為其本身。
十四、設有外牆外保溫材料的建(構)築物全部列入煙花爆竹禁放範圍,其中屬於重點消防單位的高層建(構)築物及其周邊60米範圍內為禁放區域,其他10層以上或高於24米以上的建(構)築物周邊30米範圍內為禁放區域。
十五、消防救援難度大的平房密集區,停放車輛多、燃放空間狹小的居民小區禁放區域為其本身。
十六、市和區、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地點及其周邊具體範圍另行確定。
石景山區煙花爆竹銷售點地址:
來源:石景山區煙花辦、北京石景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