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封建迷信、權色交易,廣西一廳官被雙開!還有多人被查

2019-11-23   南天一劍

近日

廣西各級紀檢監察網發布公告

通報多起黨員幹部違規違紀典型案例

廣西銀保監局黨委原副書記趙汝林被雙開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22日消息:日前,廣西銀保監局黨委原副書記趙汝林被雙開。

經查,趙汝林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搞封建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收受禮品禮金,接受私營企業主等安排的宴請、旅遊、打高爾夫球等活動;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插手干預被監管金融機構人事工作;違反廉潔紀律,長期大肆收受他人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權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審批金融機構;違反生活紀律,追求低級趣味,違反社會公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趙汝林身為金融監管機構的黨員領導幹部,政治意識淡漠,理想信念喪失,嚴重背離依法監管、為民監管、廉潔監管的初衷;親清不分,甘於被「圍獵」,與被監管對象「貓鼠一家」,充當不法商人「內鬼」,從金融監管者淪為金融風險製造者;生活腐化,道德敗壞。趙汝林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銀保監會黨委研究決定,給予趙汝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經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委研究決定,將趙汝林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欽州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支隊支隊長謝顯明接受審查調查

據欽州市紀委監委消息:欽州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支隊支隊長謝顯明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謝顯明簡歷

謝顯明,男,1970年9月生,苗族,廣西資源人,1992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8.09—1992.07 中南民族大學學生;

1992.07—1995.08 廣西人民警察學校教師;

1995.08—1998.08 廣西欽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隊科員;

1998.08—2000.04 廣西欽州市公安局水東派出所副所長;

2000.04—2003.10 廣西欽州市人民警察訓練學校副主任科員;

2003.10—2004.04 廣西欽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二大隊副主任科員;

2004.04—2006.08 廣西欽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支隊副主任科員;

2006.08—2009.06 廣西欽州市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支隊副支隊長;

2009.06—2013.01 廣西欽州市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支隊副支隊長(正科長級);

2013.01—2015.02 廣西欽州市公安局技術偵察支隊副支隊長;

2015.02— 廣西欽州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支隊支隊長(副處級)。

博白縣公安局龍潭派出所原所長潘挺華充當「保護傘」行賄受賄 獲刑2年8個月

11月18日,博白縣公安局龍潭派出所原所長潘挺華涉嫌受賄罪、行賄罪一案在福綿區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潘挺華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同時對已退出的違法所得人民幣123.3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法院審理查明,在2003年1月至2019年4月期間,被告人潘挺華利用其擔任博白縣公安局鳳山派出所所長、龍潭派出所所長等職務之便,對謝某華、龐某廣等相關人員在其管理轄區內實施的多起開設賭場、娛樂場所等違法行為提供幫助,造成轄區內的社會治安管理存在嚴重漏洞,嚴重破壞了當地正常的經濟、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被告人潘挺華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23.3萬元,已構成受賄罪。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間,被告人潘挺華為了得到時任博白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陳國興對其工作的支持,不主動打擊龍潭派出所轄區內的賭場,先後5次給予陳國興現金12萬元。其行為已構成行賄罪。數罪併罰,法院作出了上述判決。

法院認為,被告人潘挺華原系派出所所長,本應是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保護神」,卻站在了人民的對立面,充當「黃賭毒」違法犯罪行為的「保護傘」,嚴重違反了黨紀國法,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據悉,博白縣公安局龍潭派出所原所長潘挺華涉嫌受賄、行賄一案,是由博白縣監察委採取留置措施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由玉林市福綿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宣判的。為切實推進以案促改,達到「查處一人、教育一片、整改一批」的效果,博白縣紀委監委組織縣公安系統40多名領導幹部旁聽了案件的庭審,為他們上了一堂生動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警示教育課。

融安縣應急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謝昌敏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近日,經中共融安縣委批准,融安縣紀委監委對融安縣應急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謝昌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謝昌敏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名貴煙酒等禮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謝昌敏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漠,背棄入黨初心,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特別是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融安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融安縣委批准,決定給予謝昌敏開除黨籍處分;由融安縣監委給予開除公職處分;其主動上交的不當所得由縣紀委登記上繳國庫;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案財物隨案移送。

賀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龔暉接受審查調查

據賀州市紀委監委消息:賀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龔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龔暉簡歷

龔暉,男,1972年9月生,漢族,湖南祁陽人,1991年10月參加工作,1997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8.09—1991.07 廣西梧州地區賀縣師範學校學生;

1991.07—1991.10 待業;

1991.10—1996.06 廣西賀縣鄉鎮企業局幹部(其間:1990.08—1993.06 在梧州地區教育學院函授大專班漢語言文學專業學習);

1996.06—1997.01 廣西賀縣公安局沙田派出所見習民警;

1997.01—1998.03 廣西賀州市(縣級)公安局沙田派出所科員;

1998.03—1999.01 廣西賀州市(縣級)公安局沙田派出所副所長(科員);

1999.01—2001.05 廣西賀州市(縣級)公安局沙田派出所指導員(副科級);

2001.05—2003.01 廣西賀州市(縣級)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指導員(副科級)(其間:1999.09—2001.12 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本科班法律專業學習);

2003.01—2003.09 廣西賀州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指導員(副科級);

2003.09—2004.01 廣西賀州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所長(副科級);

2004.01—2005.04 廣西賀州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所長(正科級);

2005.04—2006.11 廣西賀州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所長(正科級);

2006.11—2006.11 廣西賀州市公安局八步分局黨委委員、城中派出所所長;

2006.11—2012.03 廣西賀州市公安局八步分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2012.03—2014.01 廣西賀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危險爆炸物品安全監督管理支隊)支隊長;

2014.01—2016.03 廣西賀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治安警察支隊(危險爆炸物品安全監督管理支隊)支隊長;

2016.03—2016.06 廣西賀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危險爆炸物品安全監督管理支隊)支隊長;

2016.06— 廣西賀州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暗箱操作幫助承攬多項工程受賄47.2萬

原北海市市場開發服務中心主任劉文偉獲刑四年

「暗箱操作,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47.2萬元,且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近日,由北海市海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劉文偉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文偉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三十萬元。該案於2019年1月14日,由北海市監察委員會依法調查終結後將其涉嫌犯罪問題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被告人劉文偉原系北海市市場開發服務中心主任、總支部委員會副書記、北海市市場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2009年至2018年間,被告人劉文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受他人請託,通過內部指定、內部評標等方式,幫助行賄人實際控制的公司承攬北海市市場開發服務中心、北海市市場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的多項工程業務。被告人劉文偉接受行賄人出資13萬元為其裝修樓房,還多次索賄共30.8萬元。

龐某富(另案處理)系被告人劉文偉母親的侄子,受他人委託通過被告人劉文偉幫助承攬北海市市場服務中心的工程,收受不正當利益。2010年始,被告人劉文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內部評標等方式,幫助他人掛靠的公司承攬多項工程。為感謝被告人劉文偉的幫助,龐某富共計向被告人劉文偉的母親送去3.4萬元。被告人劉文偉事後均及時得知,但仍不退還或者上交所收受的金額。

海城區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依法查明如上事實。被告人劉文偉身為以國家工作人員論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47.2萬元,其中30.8萬元屬於索賄,數額巨大,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興寧區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興寧區五塘鎮西龍村委副主任謝體喜嫁女時超標準擺酒席問題。2018年10月21日,五塘鎮西龍村委副主任謝體喜為二女兒操辦婚宴時,未按照《廣西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規定》請示、申報辦理婚宴事宜,在龍頭坡家中擺酒席23桌,超標準操辦婚宴,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10月,謝體喜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龍勝縣通報1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2016年,縣林業局工作人員朱元程、梁亞軍、石嶺崇在參與縣扶貧辦「美麗廣西·生態鄉村」村屯綠化項目驗收時,未按照要求對全部竣工的村屯綠化項目進行實地驗收,驗收後未認真核對項目內容、規格和工程量就簽署驗收合格意見。2019年8月,朱元程、石嶺崇分別受到政務警告處分,梁亞軍因涉及其他工作失職問題,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防城港市紀委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1.防城港市城鄉風貌改造辦公室原主任宋廷惠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008年至2018年10月,宋廷惠在擔任防城港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副站長、站長及掛任防城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港口管理辦公室負責人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建設工程項目的日常監督、驗收檢查及規劃許可審批中,為他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14.7萬元、1萬元超市購物卡及價值7.344萬元建房材料和建房工程費用。2019年1月,宋廷惠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受賄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2.防城港市盛達塑料製品廠廠長范偉聰,原負責人、原出納、黨支部原組織委員陳澤武截留資金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4年6月至2018年10月,范偉聰在擔任市盛達塑料製品廠廠長期間,提議並和該廠負責人兼出納陳澤武、會計韋某口頭商議,多次截留房租及銷售廢舊物資資金共計30066元以加班費、車補等名義予以發放給留守人員,其中范偉聰9000元,陳澤武9000元,韋某8160元,剩餘資金存於陳澤武建設銀行個人帳戶。此外,陳澤武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行為。2019年10月,范偉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陳澤武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沒收違法所得。

賀州市通報2起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典型案例

1.平桂區扶貧辦原黨組書記、主任劉繼業夥同他人騙取、侵吞國家扶貧資金等問題。2010年至2016年,劉繼業在平桂區扶貧辦建設茶葉苗繁育基地和茶葉苗採購項目中,夥同他人騙取、侵吞扶貧資金。此外,劉繼業在2011年至2018年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工程老闆、苗木供應商等人的財物。2019年1月,劉繼業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昭平縣走馬鎮聯安村村干盤健英私扣退耕還林補助款等問題。作為退耕還林聯繫戶,盤健英私扣部分村民2003年至2010年間的退耕還林補助款用於個人開支;2015年,盤健英擅自將村民部分退耕還林畝數劃入自己名下,違規獲取補助款。以上涉及金額共計9315.5元。2019年6月,盤健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追繳。

賀州市通報一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昭平縣樟木林鎮潮江村委會主任鍾過祥在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明知一農戶條件不符,卻在審核材料和民主評議時未說實情、提出異議,導致該農戶違規獲得危改補助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昭平縣通報2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昭平縣五將鎮良風村黨支部書記張業成違規收取好處費等問題。2012年至2015年,張業成在擔任五將鎮良風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在協助上級政府實施農村茅草房改造和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過程中,違規收受農戶給予的好處費1000元和巧立名目收取危改戶照相費100元;違反低保政策,對良風村部分低保戶違規進行合戶管理,涉及20戶金額共98903元;對低保戶申請材料審核把關不嚴,導致該村李某英戶違規享受低保補助8314元。2019年7月,張業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已退繳。

2.昭平縣富羅鎮百宜村村委會主任何華德知情不報造成不良影響的問題。2016年2月,何華德在獲知其父何某明戶家庭成員何某山已於2014年12月購買有小汽車的情況下,沒有及時主動向有關部門反映,導致何某明戶未能及時被剔除貧困戶資格。何某明戶違規享受了多項扶貧政策,以致在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2019年 8月,何華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羅城仫佬族自治縣檔案館館長吳鍵違規使用公務加油卡、「私車公養」問題。吳鍵在擔任羅城縣檔案館館長期間,2015年2月至2016年4月,私自使用單位油卡為私家車加油23次,共計金額5733.22元。2019年10月,吳鍵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2.羅城仫佬族自治縣水果局局長姚寧違規使用公務加油卡、「私車公養」問題。姚寧在擔任羅城縣水果局局長期間,2015年1月至2015年10月,私自使用單位加油卡為其私家車加油5次,共計金額1049.60元。2019年10月,姚寧受到政務警告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廣西紀檢監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