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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長崗派出所接到市公安局110指令稱,在長崗鎮移民小區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並發生了糾紛。長崗派出所民警接警後迅速到達現場,經現場民警勘察後,得知這是一起醉駕案件。
在現場,一輛無號牌摩托車倒在路上,一輛小貨車停在路邊,摩托車駕駛員盛某告訴民警,自己駕駛的摩托車從移民小區內行駛出來,在行駛到小區路口時,與停放在此處的小貨車發生交通事故。從盛某情緒激動的表現來看,民警察覺盛某很有可能涉嫌酒後駕車,便對他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
現場酒精檢測
民警現場檢測
經檢測,發現小貨車駕駛員全某某的酒精含量為0,而摩托車駕駛員盛某酒精含量為262.3mg/100ml,酒精含量已遠遠達到醉酒駕車標準。
醫院抽血檢測
醫院抽血
隨後,民警又將盛某帶至市中醫院進行抽血檢測,後經檢測發現盛某的酒精含量為236.03mg/100ml。
法律制裁
刑事拘留
民警告訴記者,該事故並不屬於交通事故,而是一起刑事案件。盛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並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刑事拘留。同時盛某的行為還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記者 張揚)
拒絕酒駕 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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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 編 | 錢 芳
編 輯 | 劉玲玲
制 作 | 何江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