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兩地最新通知:今起,除這些門店外其他可恢復經營!

2020-03-18     十堰晚報

昨晚房縣連發兩條通告詳細內容如下:

房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關於有序推進全縣市場主體分期分批

恢復營業的通告

為滿足群眾生產生活的迫切需要,結合我縣疫情防控形勢,根據省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規定,現就全縣市場主體分期分批恢復營業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凡具備復工營業條件的沿街門店,自3月18日零時起可有序恢復經營。以下限制清單內的市場主體疫情解除前不得恢復經營:賓館、酒店、餐館、旅店、招待所、酒吧、早餐店、蛋糕店、燒烤店、奶茶店、連鎖快餐店、農貿市場(含活禽市場)、公共浴室、美容店、足浴店、影劇院、遊戲廳(室)、KTV、健身房、溫泉、游泳場(館)、旅行社、風景區、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教育培訓機構和未經批准的商場超市及其他可能導致人員聚集的市場主體。

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批准、誰監管」和屬地管理原則,具備恢復營業條件的沿街門店向所在轄區市場監管所提交《疫情防控工作承諾書》後方可復工營業,行業主管部門受理審核備案。食品經營(含生蔬、水果)、食品加工(含熟食店、壓麵店)門店,及具備打包、配送、外賣等無接觸式條件的餐飲單位須向縣市場監管局提交備案;農資、農機類門店須向縣農業農村局提交備案;理髮店須向縣衛健局提交備案;通信、手機銷售、家電維修行業須向縣科經局提交備案;服裝、鞋帽、日雜、百貨、家電、五金交電、摩托車銷售維修等其他沿街門店和商戶須向縣市場監管局提交備案;汽車維修、汽車清洗向縣城管執法局提交備案。

三、各市場主體在恢復營業前,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經營場所必須保持通風,一律不得啟用中央空調。每天對經營場所進行2次殺菌消毒。經營中,必須控制好人員流量,市民必須持有健康碼「綠碼」、測量體溫合格、佩戴口罩、有序排隊,方可進店購物。發現員工和顧客有發熱、乏力、乾咳等症狀時,迅速報告主管單位。

四、鄉鎮政府對復工營業的門店負屬地管理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行業監管、調度,嚴厲查處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市場主體。所有恢復營業的門店,必須認真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和承諾事項,如有違反本通告規定的,一律暫停營業,並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按有關規定依法處理。

本通告自2020年3月18日起執行。

房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3月17日

房縣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有序恢復公路客運的通告

根據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43號、44號通告精神、縣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關於分區分級分類調整管控措施的通告》精神及省、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相關工作要求,為落實分區分級分類分時差異化防控策略,現將疫情防控期間有序恢復縣域內公路客運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3月17日上午8時起,有序恢復開通東城、西城、北城工業園區至縣城,門古、青峰、窯淮至縣城公交車,房縣至十堰客運班線。

二、自2020年3月18日上午7時起,有序恢復開通縣城至各鄉鎮客運班線及房縣至竹山、竹溪、丹江口、武當山客運班線。

三、自2020年3月18日上午7時起,有序恢復房縣至神農架林區客運班線。

四、出租汽車、電瓶車恢復開通時間視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告。

五、長途客運班線恢復開通時間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要求執行,另行通告。

六、出縣乘客必須持湖北健康碼「綠碼」出行,規範佩戴口罩,接受體溫檢測並實名制購票(登記)。

七、縣內運輸企業必須嚴格落實客運場站設施的消毒、通風和人員防護措施。乘客有序排隊購票,排隊人員前後間隔距離不得少於1米。每台客車配備專職乘務員並常備口罩、手持式測溫儀、消毒液、噴壺、垃圾袋等消毒防護用品。車上駕駛人員及乘客必須全程戴口罩。嚴格控制單車客座率,車輛實載率不得超過核載人數的50%。

八、嚴格規範運行,所有營運車輛要按照審批的線路依線運行,嚴格執行「點對點、一站式」直達運輸,嚴禁站外攬客和中途上、下客,暫時取消配載站點,不得搭載合同以外的乘客。運行期間必須開啟在線動態監控設備,保證實時在線營運監測。

九、水路客運按市縣交通海事部門要求執行。

房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2020年3月17日

昨天,丹江口市發布

關於商業企業和門店恢復經營

第三批名單:關於商業企業和門店恢復經營的通知(第三批)

為方便群眾日常生活需要,經研究決定,在繼續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防控措施,有序推進商業企業和門店恢復經營,現就第三批恢復經營的商業企業和門店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恢復時間:從2020年3月18日8:00起。

二、門店類別:限制清單內的商業企業和門店,疫情未解除不得營業,其他合規商業企業和門店均可恢復經營。

限制清單內的商業企業和門店主要包括經營場所人員聚集度高、空間相對密閉、容易交叉感染和噪音擾民的影劇院、棋牌室、遊藝廳、書店、網吧、舞廳、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訓機構、堂食類餐飲、活禽交易店、廢品收購店、鋼窗加工店。

三、有關要求:

(一)從業人員必須持湖北健康碼「綠碼」或體檢合格證明,佩戴口罩上崗。

(二)每天對營業場所進行消殺,監督顧客佩戴口罩,查驗顧客湖北健康碼「綠碼」或體檢合格證明後方可進店購物,提倡通過支付寶等無接觸方式付款,支持鼓勵採用線上購買,線下配送的經營模式。

(三)恢復營業的商業企業和門店若發現疫情防控異常情況,須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報告。

以上符合類別的門店恢復經營後,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履行職能監管和行業監管職責,確保相關商業企業和門店有序、安全經營。限制清單內的商業企業和門店擅自營業,將按疫情期間相關規定嚴肅查處。

特此通知。

2020年3月17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Kdry9HABfwtFQPkdExa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