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海洋發展局制定12條措施 支持涉海市場主體恢復生產經營

2020-03-05     中宏網山東

中宏網山東3月5日電為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疫情肺炎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防控疫情、恢復生產的工作要求,近日,青島市海洋發展局印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涉海市場主體生產經營工作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共制定12條措施,全力支持和組織推動涉海市場主體應對疫情、復工復產。12條措施具體如下:

一、對全市海洋經濟發展情況加強調度和研判,實行「一事一議」制度,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加強政策諮詢、物資保障、產品銷售、金融用工等服務,幫助涉海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解決實際問題。

二、支持重點項目建設。從青島市2020年涉海重點項目庫中,篩選示範性、引領性強的涉海重大項目,逐月進行調度,及時協調解決遇到的問題,助推項目早日投產見效。

三、發揮平台作用。組織涉海產業聯盟及時收集涉海企業復工達產防疫物質、勞務用工、金融支持等需求,積極對接相關部門給予支持和協助,最大限度保障企業復工達產。支持海洋與漁業行業協會強化行業自律和品牌營銷,指導成立水產品加工與流通分會,有效連接產業鏈,促進行業健康平穩發展。

四、加強融資支持。對涉及使用海域的全市重大項目,積極協助用海企業辦理海域使用權抵押貸款,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協調金融機構支持涉海民營和小微企業融資。

五、緩繳海域使用金。對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繳納海域使用金的企業和個人暫緩徵繳,可延遲至11月30日前繳納,緩解涉海企業和個人資金壓力。

六、強化政策支持。統籌利用中央油補資金,制定漁業轉型升級發展支持政策,對重點產業實施針對性補助支持。落實省、市財稅支持政策,支持涉海企業按相關規定享受減免企業所得稅、研發支出費用、車船稅等。

七、改進新漁業資金撥付方式。對海洋牧場升級發展、新型漁港經濟區建設等新漁業項目,補助方式由「先建後補」調整為「建補結合」,完善補助資金申請程序和撥付辦法,加快項目補助資金撥付進度和使用效率。

八、推動水產品產銷對接。針對養殖水產品銷售困難現狀,通過電商渠道為養殖戶尋找銷路,與「一畝田」農產品電商平台等展開線上合作,搭建青島水產品產銷對接雲平台,與騰訊網開展短視頻助力海鮮去庫存公益活動,與青島新聞網開展滯銷水產品大團購等促銷活動。

九、加強漁業技術指導。發揮漁業技術推廣的技術支撐和服務保障作用,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漁業養殖應急技術指導專家組,開通服務熱線,利用網絡平台、APP、微信等手段,加強疫情期間養殖生產指導。

十、擴大漁業互助保險範圍。從2月1日向全市漁民會員及漁業行政執法人員免費贈送新冠肺炎身故保險,參保漁民會員及漁工確診感染新冠肺炎且在180天內因該疾病導致身故的,可領取20萬元互保金,保障期限3個月。

十一、延期辦理漁船年檢。對漁業船舶國籍證書、漁業捕撈許可證、漁業船員證書等證件到期或近將到期的情況,允許延期到疫情結束後辦理,漁民延續使用現有證書出海作業。

十二、推行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提倡申請人通過「山東省政務服務網-青島站」、「愛山東」APP、「青島政務通」APP、微信公眾號等進行線上辦理,推動實現涉海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掌上辦。鼓勵申請人通過郵寄、傳真等方式提交申請材料。對於確實無法網辦的業務事項,按照實際情況,確定輕重緩解,兼顧群眾利益和疫情防控,依法合規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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