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廳:拒絕民警檢查、盤問,拉扯、辱罵、民警 依法予以處罰

2019-08-22     南大港普法

浙江省公安廳今天正式公布《浙江省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實施辦法》。今後,浙江將依法嚴懲襲警、辱警等行為,維護民警執法權威。

浙江省公安廳發布的數據顯示:近年來浙江侵害民警執法權威案件數量呈逐年上升趨勢,僅2018年相關案件3300多件,被侵權民警4100多人,其中8名因公犧牲,5名輔警因公殉職,140多名民警、輔警因公負傷。

省公安廳副督察長、警務督察總隊總隊長劉永明介紹說,這次發布的工作辦法,對侵犯民警執法違法犯罪行為的定性及處理做了明確和細化。《辦法》規定,今後對於拒絕接受民警檢查、盤問,不聽勸阻,或者拉扯、辱罵、恐嚇等其他妨礙民警執法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對於襲警辱警、妨礙公務、阻礙執行職務的違法犯罪行為,浙江公安堅持『零容忍』。我們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跟每位百姓應該說是息息相關。民眾在遇到民警執法當中,要積極配合協助我們警方的工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也就是維護國家的法律的權威。」

劉永明說,與公安部的《工作規定》相比,我省的工作辦法適度擴大了保護範圍。「從實際出發,補充明確民警的其他親屬為保護對象,將參與執法執勤的職工和支援我省工作的外省民警、學員警等一併納入我省維權工作對象範圍。」

附:浙江省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實施辦法

浙江省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全省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民警執法權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督察條例》《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受法律保護。民警及其近親屬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行為受到威脅、侵犯,民警及其近親屬的人格尊嚴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行為受到侮辱、貶損。

公安機關依法從重從嚴打擊侵犯民警執法權威違法犯罪行為。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分工

第三條 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應當成立由督察長為主任,警務督察和人事訓練、新聞宣傳、情指聯勤、治安、刑偵、法制、警務保障、網安及警察協會為成員的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維權委)。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維權辦)設在警務督察部門。

第四條 設區市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應當建立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隊,健全組織機構,配強專職力量。

第五條 維權委是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審議有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的重要事項;組織專家組審查存在較大爭議的民警行為並出具書面論證意見;對民警因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受到責任追究且有異議的情形進行審核。

第六條 維權辦是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的日常辦事機構,負責落實本級維權委的各項決策部署;協調同級公安機關各成員單位開展維權工作;分析研究侵犯民警執法權威行為的規律特點,加強安全指引和預警提示;督辦侵犯民警執法權威的突出、敏感案(事)件;受理調查因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受到責任追究且有異議的覆核申請;為受到侵犯的民警提供救濟、恢復名譽、挽回損失;承擔維權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七條 維權委各成員單位應當發揮職能作用,協調聯動,密切配合,共同承擔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責任。

(一)人事訓練部門

1.聘請專業人員,在必要時對因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受到侵害的民警及其近親屬開展心理干預和治療;

2.對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受到侵害並符合優撫條件的民警,做好撫恤工作;

3.組織開展教育訓練,加強民警基礎體能、基本技能、常見警情處置、現場警務指揮等警務技戰術訓練,提升民警安全防護能力和現場處置水平。

(二)新聞宣傳部門

1.協調相關部門建立維護民警執法權威新聞發布機制,及時主動發布相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2.加強維權工作情況及相關法律法規報道,引導維權輿論宣傳,增強全社會維護民警執法權威的意識;

3.對維護民警執法權威案(事)件處置、辦理工作中事跡突出的民警予以表彰獎勵;

(三)警務保障部門

1.建立維護民警執法權威撫慰金制度並落實撫慰經費;

2.保障一線民警警務裝備、防護器材等物資的配備。

(四)警務督察部門

1.對民警在執法執勤現場受到的不法侵害,視情派員赴現場督促有關部門依法處置,核查相關情況;

2.按照規定及時上報侵害民警執法權威案(事)件信息;

3.受理、核查、覆核民警及其近親屬的維權申請;

4.協調督辦侵犯民警執法權威案件,做好澄清正名、慰問救濟工作。

(五)情指聯勤部門

對接到的民警受到不法侵害案(事)件警情,針對不同情形,指令相關部門按照預案依法快速處置,並通報警務督察部門,視情通報網安、宣傳等部門。

(六)治安部門

1.辦理行為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侵犯民警執法權威行為案件,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依法處置侵犯民警執法權威警情,對被威脅恐嚇、跟蹤騷擾、人身和財產受侵害的民警及其近親屬實施保護,對行為人落地查證、依法追究行為人法律責任;

3.辦理一般侵犯民警執法權威的刑事案件。

(七)刑偵部門

辦理行為人構成嚴重暴力犯罪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侵犯民警執法權威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網安部門

1.掌握維權案(事)件輿情,對網際網路上侵犯民警執法權威的信息進行巡查,即時通報有關部門依法處置,配合辦案部門做好相關電子證據的收集固定;

2.根據「三同步」機制要求協助相關部門加強涉警謠言查處,澄清事實真相。

(九)法制部門

1.根據維權案(事)件情況的複雜程度、造成後果的嚴重程度,視情提前介入,加強審核把關,對案件定性、取證、處理等進行指導;

2.支持民警及其近親屬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3.民警因履行職責、行使職權行為受到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調查時或者其他必要情形下,在職責範圍內為事件的調查處理提供必要的法律配合。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JobSt2wBvvf6VcSZPoQ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