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執法 拘留五日

2019-07-20     撫州日報

本網訊(王暉、見習記者 鄭瑩瑩) 日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鐵騎中隊中在臨川大道永惠飼料廠路段開展整治行動時,查處一起三輪載貨電動車違規載人的違法行為,並將其妨礙執法的違法行為移交上頓渡派出所處理。當天,駕駛人被行政拘留五日。

當日上午9時許,臨川區臨川大道永惠飼料廠路段,一輛三輪載貨電動車違規載著一名小孩迎面向執勤民警駛來,民警立即示意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檢查,駕駛人劉某明,男性,52歲,金溪縣滸灣鎮人。當民警指出其違法的危險行為後,令其關閉電路下車接受處罰時,劉某明突然情緒激動,口出污穢之辭,辱罵交警,並企圖強行駕車離去。民警立即對其進行警告、口頭傳喚和控制帶離。過程中,劉某明更是瘋狂辱罵,並對交警工作人員進行推搡、撕扯、擊打,造成兩名工作人員受傷。在數名交警的合力控制下,劉某明被強制傳喚至上頓渡派出所接受進一步處理。

調查中,劉某明對自己的交通違法和妨礙執法行為供認不諱。當日,公安機關對其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JeaVDmwBmyVoG_1Zqeu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