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這15人涉惡曾在內蒙古包頭市、澳門特別行政區向他人高利放貸

2019-12-09     紅火新聞

原標題:包頭這15人涉惡公開審理,曾在內蒙古包頭市、澳門特別行政區向他人高利放貸、暴力催債

12月4日至5日,青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由青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時某等15人涉惡刑事案件。

上午九點,時某、賈某某等15名被告人被傳喚到庭,公訴機關指控,自2008 年開始,被告人時某在內蒙古包頭市、澳門特別行政區向他人高利放貸,並糾集賈某某、李某某等人採用暴力、威脅、滋擾等非法手段索要債務。

公訴人: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犯罪,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侵害群眾利益, 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被告人王某某在明知時某等人從事高利放貸使用違法犯罪手段催收欠款,非法獲取他人錢款、房產等財物的情況下,協助時某進行房產過戶,提供自己及親屬李某的銀行卡協助時某進行資金流轉4389432. 45元人民幣,進行基金買賣8428294. 86元人民幣,同時王某某還負責給韓某某、達某某等人發放工資。

起訴書中還依次列舉了時某等人的十起犯罪事實。

公訴人:2014年4月 ,被害人劉某向時某借款250萬元,雙方約定月利息5分,劉某將青山區傾城10套樓宇房屋認購書(買房人喬某某)、青東華庭4套樓宇認購書、一輛奧迪S7轎車及濱河1套房產抵押給時某,因未按期支付利息,時某要求劉某將青山區傾城10套房產房屋認購書更名為時某前妻被告人王某某名下,將奧迪S7轎車過戶到王某某名下,後劉某無力償還欠款,為了催要欠款,被告人時某指使被告人賈某某、加某某、韓某某、李某、李某某等人多次對劉某、劉某的父親劉某某及劉某某的兒子高某實施滋擾、辱罵。2015年11月18日, 劉某某與時某約定償還本息共計530萬元,並在債務還清後退還抵押物, 2016年8月, 劉某某清償本金和利息後時某陸續將抵押物退還劉某,包括青山區傾城10套樓宇認購書及收據,退還前時某私刻「包頭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公章及財務專用章並加蓋在認購書上,將偽造的認購書及收據(買房人喬某某)退還給劉某某,將認購書原件留存,後劉某用該認購書及收據在青山區人民法院進行民事訴訟活動中發現認購書及收據系偽造,經鑑定,時某退還給劉某的青山區傾城10套樓宇認購書及收據上「包頭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印章系偽造,收據上交款人「喬某某」的簽字系王某某書寫。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時某等人,涉嫌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偽造公司印章罪等多項罪名,多次暴力、攔截、辱罵、恐嚇他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侵害群眾利益,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已經形成了以時某為首要分子,以王某丙、韓某某等人為重要成員的惡勢力性質的犯罪集團,庭審中,控辯雙方在審判長的主持下,緊密圍繞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實、證據及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舉證、質證和辯論。據了解,本案將擇期宣判。

來源:直播包頭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J2B86m4BMH2_cNUgL2b3.html





















又一地要封城

2020-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