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城】來自紅寺堡交警的倡議書!一起行動起來吧!

2019-07-26     平安吳忠

明交通倡議書

文明

是體現城市面貌的重要內容

是由內而外的自然表達

也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

我們共同生活在美麗的紅寺堡

我們都希望家鄉變得越來越美

這種美

是風景的美、人文的美,也有交通的美

交通的美主要體現在文明交通。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離不開文明市民。

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是文明交通新風向我們的召喚。摒棄交通陋習,是每位市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文明有了、秩序好了、路暢通了,將會讓我們的出行體驗煥然一新。

樹立交通文明新風,踐行交通法規,摒棄交通陋習,彰顯城市文明風采是每一位市民共同的心愿。為此,我們向全體紅寺堡市民發出如下倡議:

01

開文明車

自覺養成「按燈停走、按道行駛、按線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駕乘」的交通習慣,服從交警指揮,行駛中各行其道,不爭道、搶道、占道,不亂停亂放、亂掉頭,不闖紅燈,不開霸王車。

杜絕酒駕醉駕、疲勞駕駛。保持安全行車車距,系好安全帶,夜間不亂使用遠光燈、不駕駛逾期未檢驗、假套牌車輛。

文明禮讓斑馬線,在行駛中不拔打、接聽手機,不向車外拋灑物品,不污染和破壞道路路面。駕乘摩托車、電動車戴好安全頭盔,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駛。

02

行文明路

行路時不闖紅燈、不逆行、不亂穿馬路、不在機動車道內行走,不翻越交通隔離設施,騎乘非機動車不上機動車道行駛,不違反交通信號指示通行,不妨礙機動車正常通行。

03

做文明人

不乘坐非法載客的電動三輪、三輪摩托、老年代步車以及拼車;

不違法占道經營、堆物、搭建,保持交通暢通;

未滿12周歲不得騎行自行車、未滿16周歲不得騎行電動車、未滿18周歲不得駕駛機動車;

愛護交通安全設施,自覺排隊上下車,在公交車上主動為老、弱、病、殘、孕和帶小孩的乘客讓座;

積極參與文明交通志服務、宣傳勸導活動,經常引導和提醒家人、朋友注意交通安全,關愛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市民朋友們

交通文明關乎每一個人的生活

交通安全維繫著每一個家庭的幸福

讓我們立即行動起來

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

自覺成為文明交通的實踐者、參與者、支持者

養成文明交通好習慣

關愛生命,文明出行

攜手共建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

讓交通更暢通

讓紅寺堡更和諧!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ItE6MGwB8g2yegNDfcE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