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台一惡勢力犯罪團伙被「端」!5人被公開宣判

2019-10-18     煙台晚報

10月15日上午,芝罘區人民法院對朱某、劉某等五被告人尋釁滋事、敲詐勒索一案作出一審判決:

以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一萬元;

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被告人劉某亭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劉某利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被告人張某良有期徒刑二年。

該案被認定為惡勢力犯罪團伙案,系芝罘區人民法院宣判的第三起惡勢力犯罪團伙案。

經審理查明,2016年端午節,被告人朱某、劉某、劉某亭、劉某利、張某良及唐某太(另案處理)等人結拜成兄弟,被告人朱某為老大。2015年至2017年間,被告人朱某糾集被告人劉某、劉某亭、劉某利、張某良及楊某飛(另案處理)等人,結成惡勢力犯罪團伙,在煙台市芝罘區等地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其中,被告人朱某糾集、參與尋釁滋事犯罪4起、敲詐勒索犯罪1起,參與違法活動3次;被告人劉某參與尋釁滋事犯罪4起、參與違法活動3次;被告人劉某亭參與尋釁滋事犯罪3起、參與違法活動1次;被告人劉某利參與尋釁滋事犯罪3起、參與違法活動3次;被告人張某良參與尋釁滋事犯罪1起。

據此,芝罘區人民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行為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遂作出上述判決。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芝罘區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審判職能,重拳出擊,嚴厲打擊各類涉黑涉惡違法犯罪行為。下一步,芝罘區法院將不斷加強辦案團隊建設,堅持以審判為中心,依法嚴懲黑惡勢力的犯罪分子,推動全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為推進全區法治建設提供一流的司法保障。

來源/芝罘法院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IrYe4m0BMH2_cNUg52f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