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時間:2019年7月21日6時許
交通事故地點:省道218線(苛大線)99KM+100M(興縣康寧鎮安家莊村路段)
道路和交通環境基本情況:現場位於省道218線(苛大線)99KM+100M(興縣康寧鎮安家莊村路段),道路呈南北走向。瀝青路面,路面完好,乾燥,視線良好。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2019年7月21日6時許,邢某駕駛冀Dxxxx1號半挂車沿省道218線(苛大線)由南向北行駛至省道218線(苛大線)99KM+100M(興縣康寧鎮安家莊村路段)時將路邊做護牆的工人賀某碰撞致傷。
事故形成原因分析:邢某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通過容易發生危險的村莊施工作業路段時,未嚴格按照操作規範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其行為違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和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之規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邢某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溫馨提示:望廣大駕駛人在凌晨駕駛車輛時要有充足的睡眠做支撐,不要疲勞駕駛,在經過交叉路口及施工路段時要提前減速慢行、安全通過,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來源:興縣交警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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