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
泰安市發改委網站發布
關於調整京滬高鐵泰安站
停車服務收費標準的批覆
新標準自2019年12月1日起試行
試行1年
泰發改價格〔2019〕340號
京滬高鐵泰安站廣場管理辦公室:
你單位《關於關於調整京滬高鐵泰安站停車服務收費標準的請示》(泰高廣管辦〔2019〕4號)收悉。為加快車輛周轉,提高停車泊位利用率,緩解停車難問題,經研究,決定對京滬高鐵泰安站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進行適當調整。現將有關事項批覆如下:
Part 1 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計費方式
(一)計費單位。
不區分白天夜間時段,京滬高鐵泰安站站前道路泊位停車收費以20分鐘為計費單位,不足20分鐘按20分鐘計算。京滬高鐵泰安站配套停車場停車收費以1小時為計費單位,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車輛連續停放超過一日(24小時)的,以日為單位。
(二)鼓勵即停即走,實行累進遞增收費。
京滬高鐵泰安站站前道路泊位快速接送客的免費停車時間為20分鐘(含),車輛停放以20分鐘為計費單位實行階梯累進遞增收費。
Part 2停放服務收費標準
(一)京滬高鐵泰安站站前道路泊位收費標準:
20分鐘(含)免費,21—40分鐘(含)2元/輛,41分鐘後每20分鐘加收3元/輛。
(二)京滬高鐵泰安站配套停車場收費標準:
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應當按有關規定在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計費單位、收費標準和監督舉報電話,自覺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監督。
本批覆自2019年12月1日起試行,試行1年。期滿前2個月報市價格主管部門重新核定收費標準。
泰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11月5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ImwI9G4BMH2_cNUg2Lk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