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有年齡限制嗎?不批捕或不予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並沒有規定不能刑事拘留的年齡,所以75歲以上老人犯罪的仍然會對其進行刑事拘留,只是《刑法》中規定了七十五周歲故意犯罪的,可以適當的從輕或者減輕相應的刑事處罰。
一、75歲以上老人刑事拘留執行嗎?
法律上沒有規定對75歲年齡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執行刑事拘留,公安機關對於刑事案件中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目前沒有任何規定超過一定年齡的不能刑事拘留。只有《刑法》規定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法》第十七條之一: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不批捕或不予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1、以下情形不予逮捕: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2、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較輕,且沒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於逮捕:
(1)犯罪嫌疑人是預備犯、中止犯、或者防衛過當、避險過當的。
(2)主觀惡性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從犯、脅從犯,犯罪後自首、有立功表現或積極退贓、賠償損失、確有悔罪表現的。
(3)過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後有悔罪表現,有效控制損失或者積極賠償損失的。
(4)犯罪嫌疑人與被害人雙方根據刑訴法的有關規定達成和解協議,經審查,認為和解是行為人自願、合法,而且已經履行或者提供擔保的。
綜上所述,對於刑事拘留在《刑法》中並沒有規定不能執行的年齡階段,只是明確規定了年滿七十五周歲故意犯罪的可以適當從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處罰,而在《治安管理處罰法》當中是規定了七十周歲以上不執行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