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自行車撞倒8旬老人致死,包頭男子被判有期徒刑六個月

2019-11-06     紅火新聞

11月5日上午,昆都侖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王某某交通肇事案件在昆都侖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該案中的被告人就是騎一輛自行車引發了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今年7月18日8時28分許,王某某騎一輛自行車,沿三八路非機動車道由北向南行駛時,與李某某沿三八路西側非機動車道由南向北步行時發生碰撞,致李某某受傷。7月20日,李某某經包鋼第三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昆都侖區人民檢察院認定被告人王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以致發生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

11月5日上午,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也做了最後陳述,合議庭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被告人對昆都侖區人民檢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實及所列證據未提出異議,法庭當庭予以全部採信,並當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認罰且不上訴。

來源:包頭新聞網 (記者:賈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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