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是保健食品的通俗說法,也稱為膳食補充劑。近年來,許多不法分子打著「保健品治病」的旗號將成本低廉的保健品高價賣出,騙取消費者的錢財;更有甚者,售賣有毒有害的保健品,危害消費者的健康。
近日,韶關市武江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陳留某涉嫌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這是武江法院受理的首例由檢察院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共有3名審判員及4名人民陪審員組成7人合議庭進行審判。
案件回顧
被告人陳某於2016年底成立韶關市某貿易有限公司,該公司經營範圍為預包裝食品、保健食品、日用品等,並取得了《食品經營許可證》,在經營期間免費為老人提供測量血壓、血糖的服務。2017年初,被告人陳某在明知名稱為金帝華牌糖舒爾克膠囊、商標為仁合胰寶的產品(下稱「金帝華牌膠囊」)沒有相關食品安全證明文件的情況下,分多次在網上以單價35元至135元不等的價格採購了180盒金帝華牌膠囊,除贈送給親友外,還授意公司工作人員將金帝華牌膠囊銷售給老年人,從中賺取差價牟利。其中,被告人陳某以每盒1280元的價格向兩名被害人銷售了金帝華牌膠囊共計5盒(另贈送1盒)。
2017年底,韶關市武江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藥監局)收到群眾關於陳某經營的公司銷售金帝華牌膠囊的舉報,遂對此進行監督檢查。經韶關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涉案的金帝華牌膠囊含有格列本脲,含量為4.3mg/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經韶關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涉案的金帝華牌膠囊非法添加藥物成分格列本脲,為有毒有害食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被告人陳某向兩名被害人一共退賠了6400元,被害人均出具諒解書對陳某表示諒解。
審理結果
武江法院根據法律規定,依法對該案的刑事部分和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部分進行合併審理。庭審過程中,經法院主持調解,武江檢察院和被告人陳某就民事訴訟部分達成調解協議,陳某就其銷售涉案的有毒有害食品金帝華牌糖舒爾克膠囊(又名「仁合胰寶」)在媒體上發表賠禮道歉聲明,並作出涉案產品召回警示,並承擔其銷售涉案有毒有害食品所得價款的十倍懲罰性賠償金人民幣64000元。日前,該調解協議已依法向社會公眾公告,公告期為一個月。
2019年11月1日,武江法院依法對該案刑事部分作出判決,一審依法判決被告人陳某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四千元;禁止被告人陳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公安機關扣押在案的六小盒及二十大盒金帝華牌糖舒爾克膠囊,依法予以沒收並銷毀。關於民事部分,待公告期滿,法院將在審查確認調解協議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下,依法出具刑事附帶民事調解書。
在此也再次提醒消費者,保健食品也是食品,不是藥品,它不可能替代藥品。專業人士指出,一旦感覺到保健食品有藥品一樣的顯著療效,就更應該高度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來源丨韶關市武江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