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老伴突然離世,繼子女竟翻臉不認人

2019-08-28     幫女郎在行動

有位韓婆婆第一段婚姻以失敗告終,所以當她遇到自己的第二任丈夫時,心裡是格外珍惜,然而兩人相伴走過近十年的婚姻後,老伴突發疾病,撒手離世!她獨自生活的時候心裡有個心結,讓她悲上加悲,我們去看一下。

韓婆婆:「老伴他走得很急!他爸爸生前對我蠻好,我先前說算了,但是我現在想著心裡很不舒服,幾萬塊錢那都是小事情,但對我人格上是很大的侮辱。」

韓婆婆和去世的爹爹是半路夫妻,可 72歲的老伴突發疾病在醫院去世,喪偶之痛還未能平復,因為一對繼子女的事情韓婆婆鬱結於心。原來拿著死亡證和火化證的繼子,不僅沒有報送材料申請撫恤金,就連老伴留下的兩本存摺里的錢,他們也不願配合取出來。

韓婆婆:「一共有26000多塊錢,銀行就說兒女都要到公證處公證,他們避而不見,到去世第三天我跟兒子女兒打電話,就都不接了,他們好像也不很在乎這個錢,好像是不能便宜我。」

韓婆婆說,其實之前和繼子女們的關係還不錯,雖然女兒從不上門,但兒子逢年過節總來走動,她想不通,為什麼老伴一走,繼子女就翻臉不認人。幫女郎先後致電兩兄妹,但韓婆婆的繼子一聽是關於繼母的事,立即掛了電話。

韓婆婆繼女:「父親去世這個事情,我的心裡已經很不舒服了,我只希望我的父母親都在,這個錢我不在乎,我也不想跟任何人去分這個錢,如果她想要這個錢,她自己拿去,我只聽我大哥的安排,聽懂了吧!」

到底是發生了什麼讓繼子女對韓婆婆產生了隔閡,幫女郎從他們的親屬了解到,有部分原因是因為爹爹當時發病需要急救時,韓婆婆沒有就近送醫,而是把爹爹送到相對較遠的醫保對口醫院搶救。

繼子女們不願配合,那韓婆婆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因為這筆錢當中有一本存摺是韓婆婆老伴的養老金,於是幫女郎陪同韓婆婆來到省社保局。工作人員:「第一個是醫院的死亡證明,殯葬廠的火化憑證,第三個派出所的銷戶證明,三樣裡面至少有兩樣原件跟複印件拿過來,誰來辦都行,因為這個錢最後還是打到他生前的養老金的帳戶!」

可這裡面很多證明都在婆婆的繼子手上,對此幫女郎律師後援團表示,撫恤金和喪葬費屬於直系親屬的共有財產,任何一方都有權依法分割,若另一方拒絕可以訴諸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老人駕鶴西去,繼母和繼子女反目成仇幫女郎也報道過一些,也許第二次婚姻的互相戒備給子女傳遞了不好的信號,也許幫親不幫理讓人反目成仇,自由戀愛子女的婚姻不願父母干涉,那父母的感情子女當裁判合適嗎?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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